旁
“旁”是會意兼形聲字。甲骨文從凡(表井盤),從方,會井盤的四幫之意,方兼表聲。金文稍訛。小篆已經變得不太像了。隸變后楷書寫作“旁”。
《說文·丄部》:“旁,溥也。從二,闕;方聲。”(旁,廣大。從二,不知為什么從,方聲。)
“旁”的本義為大、廣,讀作pánɡ。如“旁征博引”,指說話、寫文章廣泛引用材料作為依據或例證。引申為別的、其他的。如“旁人”就是他人。進而又引申指偏頗、邪曲。如成語“旁門左道”。
讀作bànɡ,通“傍”,指依傍、依附。如《漢書·溝洫志》:“引渭穿渠起長安,旁南山下,至河三百余里。”進而引申指靠近、在旁邊。如林覺民《與妻書》:“吾靈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無侶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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