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事物或事理的概念作出解釋,或者用詞語釋義的方法來說明事物或事理的某些特點。是說明文常用的方法之一。其特點是介紹事物的內涵,解說抽象的概念時,它不象定義說明那樣完整、嚴密,但卻比定義說明更為具體。
例如《向沙漠進軍》一文:“沙漠逞強施威,所用的武器是風和沙。風沙的進攻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可以稱為‘游擊戰’……一種可以稱為‘陣地戰’……”文中采用詮釋的方法解釋了“游擊戰”是說“狂風一起,沙粒隨風飛揚”的意思;“陣地戰”是說“風推動沙丘,緩緩前進”的意思。經過這樣的說明,沙漠逞威的兩種方式,就具體明白了。又如,“物候學是關系到農業豐產的科學”?!皵祵W,是指導我們推理、演算的學問?!边@兩種解釋是從作用的角度對物候學、數學作出說明。“荔枝是亞熱帶的果樹?!边@是對荔枝生長范圍的解釋。以上三個解釋,都沒有說出對象的特殊屬性,所以算不上精確的科學定義,因而都是詮釋說明。
運用詮釋說明,要對事物的性質、特征、狀態、功能等有清楚的認識和了解。詮釋時要采用概括的語言對事物的某一方面作出解釋,不要面面俱到或言不及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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