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概述·分清彼此》注釋|譯文
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①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②,彼且此也。(《經說下》)
【注釋】①止于:只是、僅僅。②可:認可、允許。
【譯文】正名,就是要分清彼此。我們能夠認可的是“彼僅僅是彼”、“此僅僅是此”,不能夠認可的是“彼又等于此”。
【評說】言辭交際符合邏輯的基本規律,才能保持思維的確定性、一貫性和無矛盾性。這里提出:
第一,“彼此可”,即彼是彼并限于彼,此是此并限于此。彼=彼,此=此。意思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任何一個思想與其自身都是同一的。如,A就是A,B就是B,不能A不是A,B不是B。即:A=A,B=B。牛=牛,馬=馬。這體現了形式邏輯的同一律的基本思想。
第二,“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不能既是彼又是此。意思是在同一條件下,同一個命題不能既是真的又是假的。換句話說,不能是A又是非A。即:A≠B(牛≠馬)。這體現了形式邏輯的矛盾律的基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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