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威作福
“作威作福”本指統治者專行賞罰,獨攬威權。后來,人們用它形容妄自尊大、濫用權力的人。出自《尚書·洪范》:“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兇于而國。”
公元前1066年,周武王討伐商紂王,最后殺掉了他,帶著殷紂王的叔父箕子返回鎬京。周武王向箕子詢問治國的道理,箕子一共講了九條辦法,其中第六條說:“人的德性可分三種:一是正直,二是過分剛強,三是過分柔順。
什么是正直呢?中正平和,不剛不柔,就是正直;什么是過分剛強呢?性情倔強,不能親近人,就是過分剛強;什么是過分柔和呢?和順而不堅強,就是過分柔和。
君王應當抑制剛強不能親近的人,推崇和順可親的人。只有君王才有權替人造福,對人行使威權,吃美好的食物。大臣們無權替人造福,無權對人行使威權,無權吃美好的食物。
如果大臣們有權替人造福,有權對人施以威權,有權吃美好的食物,那么,就會對您的家有害,對您的國不利。您手下的大臣們會因此背離王道,老百姓也將因此犯上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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