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錯之后,總想讓人覺得錯誤不是自己造成的
在為人處世的問題上,我們一直被灌輸“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思想。可是,真正能夠做到的人,寥寥無幾。犯錯之后,多數人都會為自己找理由開脫,讓人覺得所有的錯誤不是他導致的,而是別人造成的。有些錯誤是很明顯的,但犯錯的人依然會辯解。
一個工作出錯的員工說:“要不是老板整天在我耳邊啰唆,我也不會因為分心算錯數據。”
一個偷了別人東西被抓現行的小偷說:“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誰愿意做這樣的事情啊!”
一個打劫富人的強盜,在被抓后竟然說:“我這是劫富濟貧,跟古代的俠客沒什么區別。”真令人汗顏,他所搶奪的人家的財富都是來路正當,用汗水和智慧換來的,而他卻把打劫來的錢財用在了賭場上,竟還不覺自己有錯。
一個殺人犯在被捕后,不僅沒有懺悔之意,還理直氣壯地大喊:“他們活該,都是他們逼我的,如果他們不逼我,我不會殺了他們,這是他們應有的下場!”
一個拐賣兒童的人販子被抓后說:“我是看那些沒孩子的人可憐。”
聽聽,無論是小錯還是大錯,都成了事出有因,似乎全是別人造成的,與肇事者毫無干系。那么,為什么人都不愿意承認錯誤呢?
這就牽扯到了一個普遍的心理。人們通常認為,犯錯就應該接受懲罰,可當這個懲罰的對象變成自己的時候,都會本能地趨利避害,找借口辯解,避免懲罰,甚至把責任推給別人,死不承認。有些人自尊心太強,不允許自己出錯,擔心這樣會影響自己的形象。還有的人是因為自卑,害怕犯錯被人看不起,所以才不敢承認。
沒有人愿意犯錯,但也沒有人能避免犯錯。犯錯沒什么可怕的,重要的是肯承認錯誤。美國田納西銀行前總經理特里說過一句話:“承認錯誤是一個人最大的力量源泉,因為正視錯誤的人將得到錯誤以外的東西。”
承認錯誤不是什么丟臉的事,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它還是一種具有“英雄色彩”的行為。要知道,錯誤承認得越及時,越容易得到改正和補救。而且,自己主動認錯遠比別人提出批評后再認錯,更能得到他人的諒解。只要不是觸犯法律等嚴重的犯罪,一次錯誤并不會毀掉我們今后的道路,真正毀掉一個人的,是不愿意承擔責任、不愿意改正錯誤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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