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
【點睛之筆】
農歷是我國的傳統歷法,根據朔望月而制定,所以又叫做“陰歷”。農歷的平均歷月相當于一個朔望月,但又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為一個回歸年,并設置二十四節氣以反映四季的變化特征,因此它包含了陰歷和陽歷的共同特點。
【經典解讀】
農歷平均每年十二個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大小月各六個,全年354天或355天,因此每年的天數比回歸年要少十天至十一天,這樣就要靠添置閏月,來減少這種差異,有閏月的年份就有383天或384天。農歷中每一年的長度以回歸年為標準,但一個回歸年長于十二個朔望月,又短于十三個朔望月,因此,春秋時期的天文學家采用了十九年七閏的置閏法,即在十九個農歷年中,設置十二個包含十二個月的平年,以及七個包含十三個月的閏年。
南北朝時期的大科學家祖沖之制定了大明歷,采用二十組十九年七閏加一組十一年四閏的置閏法,使農歷的平均年長更接近回歸年。清朝以后,我國完全依據天象制定歷法,從而使農歷的平均歷長與回歸年基本上完全一致。
由于農歷兼顧了回歸年與朔望月,因而在指導農業生產方面具有重要意義,這也正是中國人一直沒有摒棄它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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