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洵·管仲論》唐宋八大家散文名篇鑒賞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攘①夷狄,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敢叛。管仲死,豎刁、易牙、開方用②,桓公薨于亂,五公子爭立③,其禍蔓延,訖簡公④,齊無寧歲。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故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⑤;及其亂也,吾不曰豎刁、易牙、開方,而曰管仲。
何則?豎刁、易牙、開方三子,彼固亂人國者,顧其用之者,桓公也。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兇⑥,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⑦。彼桓公何人也?顧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
仲之疾也,公問之相。當是時也,吾以仲且舉天下之賢者以對,而其言乃不過曰“豎刁、易牙、開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嗚呼!仲以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仲與桓公處幾年矣,亦知桓公之為人矣乎?桓公聲不絕于耳,色不絕于目,而非三子者,則無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無仲,則三子者可以彈冠而相慶矣。仲以為將死之言,可以縶⑧桓公之手足邪?夫齊國不患有三子,而患無仲;有仲,則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豈少三子之徒哉?雖桓公幸而聽仲,誅此三人,而其馀者,仲能悉數而去之邪?嗚呼!仲可謂不知本者矣!因桓公之問,舉天下之賢者以自代,則仲雖死,而齊國未為無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
五伯⑨莫盛于桓、文。文公之才,不過桓公,其臣又皆不及仲。靈公之虐⑩,不如孝公之寬厚。文公死,諸侯不敢叛晉;晉襲文公之馀威,猶得為諸侯之盟主百馀年。何者?其君雖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桓公之薨也,一敗涂地,無惑也。彼獨恃一管仲,而仲則死矣。夫天下未嘗無賢者,蓋有有臣而無君者矣。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復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書,有記其將死,論鮑叔、賓胥無之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為數子者,皆不足以托國;而又逆知其將死,則其書誕謾{11}不足信也。
吾觀史鰍{12},以不能進蘧伯玉{13}而退彌子瑕,故有身后之諫。蕭何且死,舉曹參以自代{14}。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夫國以一人興,以一人亡,賢者不悲其身之死,而憂其國之衰。故必復有賢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注】
①攘:排斥。②豎刁:官為寺人,古代宮中供使喚的小臣。易牙:善烹調,烹子為羹以獻桓公。開方:背親以事桓公。③五公子爭立:齊桓公有子十余人,得君位者五人。無詭立三月被殺,繼位的有孝公(10年)、昭公(20年)、懿公(4年)、惠公(10年)。④簡公:齊簡公,公元前484年立,上距齊桓公之死約160年。⑤鮑叔:齊大臣,管仲本齊桓公之仇,因鮑叔力薦而被重用。⑥四兇:堯時渾敦、窮奇、梼杌、饕餮四人。相傳是不服舜管理的四個部落首領,后皆被舜流放。⑦少正卯:春秋時魯人,聚徒講學。傳說孔子任魯司寇,三月即誅少正卯。⑧縶(zhí直):絆馬的繩子。此處作動詞,是指羈絆、束縛。⑨五伯:五霸。春秋時先后稱霸的五個諸侯,以齊桓、晉文為最。⑩靈公之虐:晉靈公,晉文公的少子。暴虐,在位14年被殺。{11}誕謾:荒誕無稽,瞎說騙人。{12}史鰍(qiū秋):春秋時衛國大夫。死后不成禮,以尸諫,衛君聞之感悟,退彌子瑕而用蘧伯玉。{13}蘧(qú瞿)伯玉:名瑗,春秋時衛國的勇士。{14}蕭何:漢初丞相。曹參:西漢開過功臣。蕭何死后相位由曹參繼任,一切遵照蕭何原定制度治政,世稱“蕭規曹隨”。
管仲是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輔佐齊桓公富國強兵,使其成為春秋第一個霸主。后人對管仲雖有微詞,看法不一,但是總體還是肯定了他的治國輔政功勞。蘇洵這篇文章,卻偏偏語出“妄言”,認為管仲并沒有治理齊國的功勞,卻有亂齊之過,因為他死前未能向桓公推薦能替代他的賢人,以致在他死后豎刁、易牙、開方三人搞亂了政局,造成齊國的大亂。
作者因此抓住管仲死前未能向桓公舉賢自代的重大失誤來展開文章。首段以簡明扼要的語言擺出事實:管仲生前齊國大治,“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叛”。管仲死后“其禍蔓延,訖簡公,齊無寧歲”。突出了管仲生前死后齊國的不同局面,對照鮮明,發人深思,為下文的立論作了鋪墊。而后明確提出自己的觀點:“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及其亂也,吾不曰豎刁、易牙、開方,而曰管仲。”再一次強調,管仲無治齊之功,卻有亂齊之過。
在分析管仲的過錯時,蘇洵結合了桓公的為人來分析,剖析犀利,層層深入,特別是:“誅此三人,而其馀者,仲能悉數而去之邪?”語氣斬截,強調了舉賢自代才是根本的辦法,非常有說服力。最后,作者又將筆觸從齊國拓展到晉國,將齊晉兩國進行橫向比較。指出“仲之書”中所記述的管仲臨死前所說的話是“其書誕謾不足信也”,認為是因為鮑叔牙、賓胥無的為人不足以拿國家相托付,才不向桓公推薦他們為相的,這也不能成為管仲不舉賢自代的理由,難道堂堂齊國除此之外再無賢人了嗎?
最后一段中,作者列舉了史鰍、蕭何的例子來反襯管仲。史鰍生前未能進賢退佞,深以為憾,臨死之時吩咐兒子把他的尸體停放在窗下,進行“尸諫”,這就是文中所說的“身后之諫”。使得前來吊唁的衛靈公,能夠及時地醒悟過來。而蕭何,在去世之前及時推舉了曹參代替自己,以后“蕭規曹隨”,使得西漢基業繼續得到鞏固。
在作了這樣一系列的鋪墊和例證以后,蘇洵緊接上面的文意抒發議論:“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即大臣的用心,本來就該像史鰍、蕭何那樣臨死也要為國家著想,可是管仲卻沒有做到。因此作者不由得不把矛頭直接指向管仲:“賢者不悲其身之死,而憂其國之衰,故必復有賢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言下之意認為管仲不算賢者,因為他只悲哀自身之死,而沒有擔憂國家之衰。話雖說得含蓄,但針砭管仲之意還是十分明顯的。
作為一篇評論歷史人物的文章,本文避免了落入俗套的業績評述,在觀點上更是不蹈襲前人的陳說,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并加以論證。撇開其他功勞,僅僅著眼于宰相的責任,就管仲死前未能為桓公舉賢自代這一點進行分析,使得文章視角獨特,含義精深。對管仲的這一批評也算是切合情理,并非苛求,足見蘇洵思維的縝密,凸現了“老蘇史論遒勁詳密”的特點。
后人評論
王昊在《蘇洵傳》中贊賞蘇洵的政論文說:“文辭雄奇堅挺,筆勢浩蕩,雄辯滔滔,架構大開大合,縱橫捭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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