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春秋兵法·左傳》原文鑒賞
[原文] (節選)
桓公六年
季梁諫追楚師
楚武王侵隨,使遠章求成焉,軍于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斗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斗伯比曰:“以為后圖,少師得其君。”王毀軍而納少師。
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群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率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匿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堙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于難。”
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桓公十一年
斗廉論戰
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于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
斗廉曰:“鄙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銳師宵加于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于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
遂敗鄖師于蒲騷,卒盟而還
莊公十年
曹劌論戰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
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僖公五年
宮之奇諫假道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代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亡。晉不可啟,寇不可玩,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于盟府。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龐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緊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弗聽,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丑奔京師。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
僖公二十二年
臧文仲論慎戰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御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
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懸諸魚門。
子魚論戰
冬十一月己已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后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余,不鼓不成列。”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旬,獲則取之,何有于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 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可也”。
宣公十二年
隨武子欒武子楚莊王論戰
夏六月,晉師救鄭。……及河,聞鄭既及楚平,桓子欲還,曰:“無及于鄭而剿民,焉用之?楚歸而動,不后。”
隨武子曰:“善。會聞用師,觀釁而動。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征。楚軍討鄭,怒其貳而哀其卑,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 柔服,德也。二者立矣。昔歲入陳,今茲入卷鄭,民不罷勞,君無怨□。政有經矣。荊尸而舉,商農工賈不敗其業, 而卒乘輯睦。事不奸矣。敖為宰,擇楚國之令典, 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后勁,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能用典矣,其君之舉也,內姓選于親,外姓選于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老有加惠,旅有施舍;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禮不逆矣。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若之何敵之?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子姑整軍而經武乎,猶有弱而昧者,何必楚?仲虺有言曰:‘取亂侮亡。’兼弱也。《溝》曰:‘于鑠王師,遵養時晦。’耆昧也。《武》曰:‘無兢惟烈。’撫弱耆昧以備烈所,可也。”
彘子曰:“不可! 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今失諸侯,不可謂力。有敵而不從,不可謂武。由我失霸,不如死。且成師以出,聞敵強而退,非夫也。命為軍師,而卒以非夫,唯群子能,我弗為也!”以中軍佐濟。
知莊子曰:“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兇。’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已也, 故曰律。 否臧, 且律竭也,盈而以竭, 夭且不整, 所以兇也。不行之謂《臨》,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之謂矣。果遇必敗,彘子尸之。雖免而歸,必有大咎。”……師遂濟。
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又作《武》,……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維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夫武,禁暴、戰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 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戰矣。暴而不戰,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以為已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為先君宮,靠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于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今罪無所,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可以為京觀乎?”
祀于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成公十六年
申叔時郤至論戰
楚子救鄭,司馬將中軍,令尹將左,右尹子辛將右。過申,子反入見申叔時,曰:“師其何如?”
對曰:“德、刑、詳、義、禮、信,戰之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詳以事神,義以建利,禮以順時,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節,時順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無不具,各知其極。……是以神降之福,時無災害,民生敦龐,和同以聽,莫不盡力以從上命,致死以補其闕。此戰之所由克也。今楚內棄其民,而外絕其好,瀆齊盟,而食話言,奸時以動,而疲民以逞。民不知信,進退罪也。人恤所底,其誰致死?子其勉之! 吾不復見子矣。”姚句耳先歸, 子問焉。對曰:“其行速,過險而不整。速則失志,不整喪列。志失列喪,將何以戰?楚懼不可用也。”
五月,晉師濟河。……六月,晉、楚遇于鄢陵。……甲午晦,楚晨壓晉軍而陳。軍吏患之。范旬趨進,曰:“塞井夷灶,陳于軍中,而疏行首。晉、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執戈逐之,曰:“國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欒書曰:“楚師輕窕; 固壘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擊之,必獲勝焉。”郤至曰:“楚有六間,不可失也;其二卿相惡,王卒以舊,鄭陳而不整,蠻軍而不陳; 陳不違晦; 在陳而囂,合而加囂,各顧其后,莫有斗心。舊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
襄公二十七年
子罕論弭兵
宋向戌善于趙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如晉,告趙孟。趙孟謀于諸大夫。韓宣子曰:“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災也。將或弭之,雖曰不可,必將許之。弗許,楚將許之,以召諸侯,則我失為盟主矣。”晉人許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人難之。陳文子曰:“晉楚許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許,而固攜吾民矣! 將焉用之?”齊人許之。告于秦,秦亦許之。皆告于小國,為會于宋。……
宋左師請賞。曰:“請免死之邑。”公與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諸侯小國,晉、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國家,以事大國,所以存也。無威則驕,驕則亂生,亂生必滅,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圣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誣乎?以誣道蔽諸侯,罪莫大焉。縱無大討,而又求賞,無厭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師辭邑。
昭公四年
司馬侯論三殆
四年春,……楚子……使椒舉如晉求諸侯。……晉侯欲勿許。
司馬侯曰:“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罰,未可知也;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晉、楚唯天所相,不可與爭。君其許之,而修德以待其歸。若歸于德,吾猶將事之,況諸侯乎?若適淫虐,楚將棄之,吾又誰與爭?”
公曰:“晉有三不殆,其何敵之有! 匡險而多馬,齊、楚多難。有是三者,何鄉而不濟?”
對曰:“恃險與馬,而虞鄰國之難,是三殆也。四岳、三涂、陽城、大室、荊山、中南,九州之險也,是不一姓。冀之北土,馬之所生,無興國焉。恃險與馬,不可以為固也,從古以然。是以先王務修德音以亨神人,不聞其務險與馬也。鄰國之難,不可虞也。或多難以固其國,啟其疆土; 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宇。若何虞難; 齊有仲孫之難而獲桓公,至今賴之; 晉有里、丕之難而獲文公,是以為盟主。衛、邢無難,敵亦喪之。故人之難!不可虞也。恃此三者,而不修政德,亡于不暇,又何能濟?君其許之!紂作淫虐,文王惠和,殿是以隕,周是以興,夫豈爭諸侯?”乃許楚使。
昭公十五年
荀吳論攻鼓
晉荀吳帥師伐鮮虞,圍鼓。鼓人或請以城叛。穆子弗許。左右徒曰:“師徒不勤,而可以獲城,何故不為?”穆子曰:“吾聞諸叔向曰:‘好惡不愆,民知所適,事無不濟。’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惡也。人以城來,吾獨何好焉。賞所甚惡,若所好何?若其弗賞,是失信也,何以庇民?力能則進,否則退,量力而行。吾不可以欲城而邇奸,所喪滋多。”使鼓人殺叛人而繕守備。圍鼓三月,鼓人或請降。使其民見,曰:“猶有食色,姑修而城。”軍吏曰:“獲城而弗取,勤民而頓兵,何以事君?”穆子曰:“吾以事君也。獲一邑而教民怠,將焉用邑?邑以賈怠,不如完舊。賈怠無卒,棄舊不祥。鼓人能事其君,吾亦能事吾君。率義不爽,好惡不愆,城可獲而民知義所,有死命而無二心,不亦可乎!”
鼓人告食竭力盡,而后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以鼓子鳶鞮歸。
昭公二十三年
沈尹戌論城郢
楚囊瓦為令尹,城郢。
沈尹戍曰:“子常必亡郢。茍不能衛,城無益也。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諸侯。諸侯守在四鄰;諸侯卑,守在四竟。慎其四竟,結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務成功; 民無內憂,而又無外懼,國焉用城?今吳是懼而城于郢,寧已小矣。卑之不獲,能無亡乎?昔梁伯溝其公宮而民潰。民棄其上,不亡何待?夫正其疆場,修其土田,險其走集,親其民人,明其伍候,信其鄰國,慎其官守,守其交禮,不僣不貪,不懦不耆,完其守備,以待不虞,又何畏矣。《詩》曰:‘無念爾祖,聿修厥德。’無亦監乎若敖、蚡冒至于武、文,土不過同,慎其四竟,猶不城郢;令土數圻,而郢是城,不亦難乎!”
哀公元年
伍員論伐越
吳王夫差敗越于夫椒,報醉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盾五千保于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大宰嚭以行成。吳子將許之。伍員曰:“不可。臣聞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句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 與我同壤而世為仇。于是乎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仇,后雖悔之,不可食已; 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蠻夷而長寇仇,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聽。退而靠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奧其為沼乎!”……
[鑒賞]
《左傳》,又稱《春秋左氏傳》、《左氏春秋》。儒家經典之一,與《公羊傳》、《彀梁傳》為《春秋》三傳。班固《漢書·藝文志》著錄為“《左氏傳》三十卷”,自注云:“左丘明,魯太史。”《左傳》記事,上起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終于魯悼公四年(公元前464年),其敘事更至于悼公四年(公元前454年)為止。書中記述的大量古代史料,文字優美,記事簡明,實為中國古代一部史學和文學名著。
《左傳》舊傳春秋時左丘明所撰。清代經今文學家認為系劉歆改編。近人認為是戰國初年人據各國史料編成。歷來爭議亦頗多,本書姑依舊說。左丘明,春秋時史學家,魯國人,一說復姓左丘,名明,一說單姓左,名丘明。雙目失明,曾任魯太史,與孔子同時的賢者,或以為是孔子的弟子。
《左傳》一書內容相當豐富,它系統地記錄了二百余年間春秋各國政治、軍事、外交方面的重大事件,也包括當時社會的風俗禮儀、生活方式,乃至天道災祥、鬼神占卜之事。它通過真實的、比較客觀的記事,揭露和抨擊了統治階級的殘暴荒淫和勾心斗角;也鮮明地反映了民本思想,揭示人心向背對政治成敗的重要作用。贊揚修明德政、顧惜人民的統治者,體現了作者的進步的歷史觀。同時,《左傳》又宣揚了正統等級觀念和封建倫理觀念,還夾雜著不少的神道迷信成分。
春秋時代戰爭極為頻繁和劇烈,這在《左傳》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左傳》以記事為主,尤以善于記述戰爭過程和戰斗場面著稱,作者的軍事思想,往往通過對戰爭的記述和描寫顯示出來。本書限于體例,只是選錄了能自成片斷的論戰之言,以見一斑。
第一、《左傳》表達得最充分、最鮮明的軍事思想是:政治是軍事的基石,政治的好壞和人心的向背是決定戰爭勝負的根本因素。晉楚邲之戰,晉國的士大夫認為楚國“舉不失德,賞不失勞,老有加惠,旅有施舍。”做到了“政成事時”,晉應知難而退;欒書更進一步提出楚國如何重視教育人民懂得創業艱難、守成不易,必須經常警戒禍患,因而楚軍不驕不躁,戒備森嚴,不可輕敵。這些都是很精辟的議論。《李梁諫追楚師》篇更充分地體現了《左傳》的民本思想,季梁立論的出發點是,小國抗衡大國的基本原則是“忠于民而信于神”,而且必須先民后神,因為“民,神之主也。”如何才能做到“忠于民”?回答是“上思利民,忠也。”按照這個邏輯,只有政治措施有利于民,才算是忠;只有做到了忠,才能抗衡大國。這就把人民和國家安危存亡的關系突出出來了。至于季梁論“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曹劌論戰》篇中提出“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大大小小的案情,雖然不能一一明察,但一定盡心盡力去處理,以取信于民,都明確地把政治好壞和人心向背作為用兵的先決條件,成為歷史上的名言。
第二、《左傳》對大國爭霸的局面和發展形勢有詳盡的記述,并從中反映了作者希望通過戰爭來實現統一的思想。因此,他對強國的用兵和兼并,有時表示贊賞,對于戰爭的作用,更是給予很高的評價。《子罕論弭兵》篇記敘了公元前546年,宋國大夫向戍約合晉楚等14個諸侯國盟會于宋,各國表示守約休戰,晉楚平分霸權的“弭兵(弭兵,即止戰)之會”后,宋國的司城子罕對“弭兵”的看法。子罕曰:“凡諸侯小國,晉、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國家,以事大國,所以存也。無威則驕,驕則亂生,亂生必滅,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圣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就是說:各個諸侯小國,都是晉、楚兩國用兵力來威懾他們。他們害怕了才上下慈惠和睦,上下慈惠和睦了才安定各自的國家,按照常規來事奉大國。這就是小國得以保存的原因。如果沒有兵威的震懾,他們就會驕縱; 一旦驕縱,就會發生禍亂;一旦發生禍亂,就必然顛覆。這就是小國導致滅亡的原因。上天生長了金、木、水、火、土五種材料,人民對五材是同時并用,廢掉哪一種都不可能,誰能夠去掉兵器和戰爭?軍備的設置由來已久了,它是用來威懾越軌行為、宣揚文治德化的。圣人憑借它興起,,作亂的人由于它而被廢黜,一個國家或衰落或興盛、或保存或滅亡、或昏亂或清平,都從能否正確使用兵威而來。這種強調武備威懾的觀點,在當時群雄爭霸的環境下是必要的,沒有武備必然挨打。《隨武子欒武子楚莊王論戰》篇記述了晉國的隨武子、欒武子和楚莊王三人對公元前597年邲(今河南蒙陽東北)之戰的看法。特別是楚莊王在邲之戰取勝后,提出“止戈為武”和武有七德的理論,宣傳了戰爭的重大意義。“夫武,禁暴、嚴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戰爭,它意味著禁止暴虐、止息干戈、保持強大、鞏固功業、安撫人民、調和眾國、增殖財富,這是武功的七種美德。這里,可以看出作者對戰爭作用的高度評價。
第三、《左傳》還強調團結一致上下一心是克敵制勝的重要條件。《斗廉論戰》篇提出,“師克在和,不在眾。”《隨武子欒武子楚莊王論戰》篇可以清楚的看出晉軍在邲之戰的失敗,一個關鍵的原因就是將帥意見分歧,指揮失調。先彀恃勇輕進而牽累晉軍主力匆促渡河,予楚方以可乘之機,以至大敗。
此外,臧文仲論“無備,眾不可恃。”曹劌論“一鼓作氣”,宮之奇論唇亡則齒寒,沈尹戌論防御重在邊境不在國都,伍子胥論“心腹之患”,各從不同的角度涉及到戰略和策略,都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由于《左傳》一書與《國語》思想相近,有關戰術原則,《國語》已有導評,這里就不詳細描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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