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美國女作家、意識流*文學的理論家。她生于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個富裕家庭。早年在國外就讀。1893年入拉德克利夫學院攻讀心理學,1897年畢業。后進入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研究人腦解剖學。1902年輟學赴歐洲,此后大部分時間住在巴黎。在巴黎時,對先鋒派*藝術與文學發生濃厚興趣。20年代,不少新起的詩人、小說家、畫家、音樂家、戲劇家常出入于她在巴黎的文藝沙龍。她還是“迷惘的一代”*這一詞語的首創者。
斯坦因對意識流文學的理論做出了貢獻。她在《如何寫作》(一譯《怎樣寫文章》,1931)、《阿麗斯·B·托克拉斯自傳》(1931)中認為支配人的行為的不是理性和思想而是直覺和本能;作家的任務是“洞悉直覺聯系的本質”,把自己閉鎖在個人感受的天地中,表現出“不斷延續的當前”的時間感;她稱傳統的現實主義文學是“事件文學”*,認為這種文學已經過時,現在應提倡“狀態小說”*,亦即排斥情節和事件,擺脫傳統的結構模式而著重表現所謂“內在的現實”,挖掘人物潛意識活動的小說。她的這些觀點,實際是意識流文學運動的總結和概括,對后來的意識流小說也具有一定的影響。
她的創作成績不大。她是文學改革的試驗者,提倡一種簡樸、單調、重復而又重視聲音和節律的稚拙的文體;她的作品注意吸收電影的特點,用重復的,但又有些微差別的文字來表現一種流動的,連續不斷的景象;不大使用標點,特別是不用問號、冒號和分號,認為這些是累贅。她的這些創作上的特色,對海明威*、司各特、菲茨杰拉爾德*、舍·安德森影響甚大。作品除上述外,還有《三個女人的一生》(1909),包括3個短篇《安娜》、《蓮娜》、《梅蘭克塔》,這是她的文藝實驗之作;《美國人的成長》(1925),是她較為難懂的作品,寫一家3代人的經歷。論著有《作為解釋的作文》(1926)、《記敘文體》(1935)、《美國講演集》(193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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