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文忌
政和文忌
【原文】
蔡京顓國[1],以學校科舉籍制多士,而為之鷹犬者,又從而羽翼之。士子程文,一言一字稍涉疑忌,必暗黜[2]之。有鮑輝卿者言:“今州縣學考試,未校文學精弱,先問時忌有無,茍語涉時忌,雖甚工不敢取。若曰:‘休兵以息民,節用以豐財,罷不急之役,清人仕之流。’諸如此語,熙、豐、紹圣間,試者共用不以為忌,今悉繼之,所宜禁止。”詔可。政和三年,臣僚又言:“比者試文,有以圣經之言輒為時忌而避之者,如曰‘大哉堯之為君’,‘君哉舜也’,與夫‘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吉兇悔吝生乎動’,‘吉兇與民同患’。以為‘哉’音與‘災’同,而危亂兇悔非人樂聞,皆避。今當不諱之朝,豈宜有此?”詔禁之。以二者之言考之,知當時試文無辜而坐黜者多矣,其事載于《四朝志》。
【注釋】
[1]顓:通“專”,專擅,專斷。[2]暗黜:暗中降職或罷免。
【譯文】
蔡京專擅國家大權的時候,通過學校科和舉考試來踐踏抑制很多士人,但那些愿意成為他鷹犬的人,卻可以得到他的保護與提攜。士子所寫的文章,一句一字稍微涉及疑忌,一定會被他暗中取消錄取資格。有個名為鮑輝卿的人進言說:“如今州縣學考試,還沒有比較寫文章水平的高低,而是先檢查是否犯了當時的忌諱,假若語句涉及時忌的,即使是文章的手筆再好也不敢錄取。比如說:‘休兵以息民,節用以豐財,罷不急之役,清入仕之流。’類似這樣的語句,在熙寧、元豐,紹圣年間,參加考試的士人都可以用任何語句而無需時忌,如今再繼續無忌諱的寫作就會被黜免,所以應該禁止。”皇帝下詔同意。政和三年,朝中大臣又奏請說:“考試的人比試文學,有使用圣經之言的,但卻是時下忌諱而需要避諱的文字,比如說‘大哉堯之為君’,‘君哉舜也’,與‘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吉兇悔吝生乎動’,‘吉兇與民同患’。認為‘哉’與‘災’同音,而危亂兇悔這樣的語句都是人們不愿聽到的,也都要避免使用。如今是不忌諱的朝代,難道還適宜存在這樣的忌諱?”于是皇帝下詔禁止這種情況。從兩人的話中考察,就知道當時考試文章時無辜而被坐黜者有很多,這些事都記載到了《四朝志》中。
【評析】
本文記載了北宋政和年間,奸臣蔡京等人用莫須有的文字忌諱擾亂科舉考試的故事。漢字有一字多音、一字多義、字形相近的現象,如果故意歪曲,就會生出許多莫名其妙的解釋。史載清同治七年,江蘇常州武進貢士王國鈞參加殿試時,名列前茅,考官擬定其為狀元。“國鈞”者,國柄之義也,正是掌權高官的好名字,可他偏偏姓王。當政的慈禧太后聽到這個名字時不高興地說:“‘王國鈞’諧音不就是‘亡國君’嗎?這種姓名,還讓他當官!”于是王國鈞到手的狀元就丟了,被貶入三甲,蹉跎一生。
這還算好的,更悲慘的是陷入文字獄之中。文字獄是封建社會統治者迫害知識分子的一種冤獄,皇帝和他周圍的人故意從作者的詩文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嚴重者會因此引來殺身之禍,甚至所有家人和親戚都受到牽連,遭滿門抄斬乃至株連九族的重罪。文字獄歷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據記載,僅莊廷鑨《明史》一案,“所誅不下千余人”。從康熙年間到乾隆年間,就有十多起較大的文字獄,被殺人數之多可想而知。雍正八年,翰林院庶吉士徐駿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后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里找出“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等詩句,于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江蘇東臺的舉人徐述夔刊印《一柱樓詩集》,集中有詩句“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拋半邊”被指用“壺兒”喻“胡兒”,被暗指清朝。還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被認為是“顯有興明滅清之意”。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開棺梟首示眾,兩個孫子雖攜書自首,仍以收藏逆詩罪處斬。他的兩個族人徐首發和徐成濯,名字連起來是“首發成濯”,根據《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因此認為這兩人的名字連起來是首“發”成濯,是嘲笑清剃發之制,以大逆罪處死。沈德潛因為給徐述夔寫過傳記,又兼寫過《詠黑牡丹》詩中有“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盡管已死去多年,也被“革其職,奪其名,撲其碑,毀其祠,碎其尸”。文字獄造成社會恐慌,摧殘人才。許多人才不敢過問政治,從而禁錮思想,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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