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錯誤
宣告錯誤
【原文】
士大夫告命[1],間有錯誤,如文官,則猶能自言,書鋪亦不敢大有邀索[2]。獨右列[3]為可憐,而軍伍中出身者尤甚。予檢詳密院諸房日,有涇原副都軍頭乞換授,而所持宣內添注“副”字,為房吏所沮[4],都頭者不能自明。兩樞密以事見付,予視所添字與正文一體,以自兩樞曰:“使訴者為奸,當妄增品級,不應肯以都頭而自降為副,其為寫宣房之失,無可疑也。”樞以為然,乃為改正。武翼郎李青當磨勘[5],尚左驗其文書,其始為“大李青”,吏以為罔冒[6],青無詞以答。周茂振權尚書,閱其告命十余通,其一告前云“大李青”,而告身誤去“大”字,故后者相承,只云“李青”,即日放行遷秩,且給公據付之。兩人者幾困于吏手,幸而獲直。用是以知枉郁不伸者多矣!
【注釋】
[1]告命:即誥命。皇帝下達的文書,委任狀。[2]邀索:要挾勒索。這里指為難。[3]右列:指武官。古代武官居于朝班之右。[4]沮:阻止。[5]磨勘:是古代政府通過勘察官員政績,任命和使用官員的一種考核方式。[6]罔冒:冒充,假冒。
【譯文】
士大夫的委任狀,有時也會出現錯誤,如果是文官,還可以自己解釋清楚,中書省也不會過于為難他,唯獨武官可憐,特別是那些出身武官的人。我擔任檢詳密院諸房時,有一位來自于涇原的副都軍頭請求調換官職,而所持委任狀內添注一個“副”字,被管房的官吏攔住,都頭又不能把這件事解釋清楚。兩位樞密將此狀給我看,我看到所多“副”字和正文都是對應的,就對兩樞密說:“如果要求授官的人作假,應該是想升官,應該不會愿意把都頭而自降為‘副’,這是寫委任狀人的過錯,沒什么可懷疑的。”樞密認可了我的說法,于是改正過來。武翼郎李青應當升遷官職,尚書左丞檢查看委任狀,委任狀上開始寫著“大李青”,他認為李青是冒名頂替,李青無言以對。周茂振暫代尚書一職,看了十多遍委任狀,委任狀前面有“大李青”,而正文所有寫“李青”的地方都誤漏了“大”字,一直到最后都是這樣。當日放行遷官,而且給了他一張憑據。這兩人都差點都被困在房吏的手中,僥幸得到解決。由此可知,冤枉而未能申辯的不知有多少!
【評析】
基層辦事人員玩忽職守,使人遭受損害卻無處申告。作者在本篇中講述的事跡,古往今來皆不鮮見。胥吏不是官員,大多數沒有經過系統的儒家教育,而且在官僚系統中地位甚低。因此他們不像官員那樣,有國家規定的必須遵守的“職業道德”。這一點是胥吏制度與現代公務員制度根本上的區別。王安石變法的時候,曾經主張即將出任公職的人都應當先擔任胥吏的職務,讓他們預先學習將來自己所要指導和監督的工作。同時提高胥吏的地位,以消弭或縮短他們被隔絕于文官制度之外所造成的差距,希望將他們納入儒家倫理和社會規范的約束之下,并啟發他們忠誠奉獻的精神。這一觀念比同時代的人超前了上百年。可是這次嘗試隨著其他新法一起被廢止了,對胥吏的過失又回到了加重處罰的老路上。從本篇的兩個故事中,也能看出宋朝武將地位之低。文官尚可“官官相護”,對直屬的胥吏也能有所制約,而沒什么文化,不熟悉朝廷制度的武將連自我辯解的能力都沒有。只有平衡好文臣武將、官員胥吏的關系,使他們都能從自己的工作中獲得自豪感,自覺培養職業道德,才是一個好的公務員體制應當達到的目的。
上一篇:《容齋隨筆·宗室覃恩免解》譯文與賞析
下一篇:《容齋隨筆·宰相不次補》譯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