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七十八章 柔弱勝剛強》翻譯與解讀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01。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02。
是以圣人云:“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之不祥,是謂天下王。”03正言若反01。
今 譯
天下沒有比水更柔弱之物,而攻擊堅強的東西,沒有能勝過水的,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弱的能戰勝強的,柔的能戰勝剛的,天下人無有不知,卻都不能實踐。
因此圣人曾說:“能承受國家污穢恥辱的人,可以成為國家之主;能承受國家不祥禍殃的人,可以成為天下之王。”正面的話,好像是反話。
評 議
本章是在闡明柔弱勝剛強的命題,它雖是哲學命題,但卻可以普遍運用;同時它也是兵法思想,可以用于軍事斗爭。
老子為了闡明本章的主旨,他以水為例,說水雖然柔弱,而攻擊堅強的金石之類,非水莫屬,認為這是不可改變的道理。因此,在老子看來,世人都應當實踐“柔弱勝剛強”的理論。但是,老子認為令其遺憾的是:“天下莫不知”,但卻“莫能行”。老子為了能讓世人高度重視“柔弱勝剛強”的理論,就出示“重言”即古代先賢圣哲之言,以期達到增強感染力的效果。老子所謂“圣人云: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之不祥,是謂天下王”,即是莊子所謂的“重言”。老子認為能“受國之垢”、“受國之不祥”之人,即具有以柔弱勝剛強的意志,方能擔當國家之主。
從構思與結構上而言,本章是分三個層次來闡明主旨的。其一,先以柔弱之水能攻堅強為例,來說明柔弱勝剛強的道理。其二,說明世人皆知此理,但卻“莫能行”之。其三,舉出圣人“重言”,以期引起世人的重視。這三個層次,環環相扣,層次分明。
當今世界,與老子所處時代不同,處理國家與國際事務,不能只用“以柔克剛”之策,應當剛柔兼濟,才是上策,才能立于不敗之地。
注釋
01 莫之能勝:即“莫能勝之”的倒句。 之,指水。 以:河上公本、嚴遵本等無“以”字,諸本皆有“以”字。
林希逸曰:“水為至弱,而能攻堅強,世未有能勝之者。千金之堤,敗于蟻穴之漏,是弱之勝剛者。無以易于水也,故曰‘其無以易之’。”
吳澄曰:“金石至堅,然磨金石皆須用水,是水為攻堅強之第一物。莫有能先之者,欲以他物易之,而無可易之也。”
奚侗曰:“擊之無創,刺之無傷,斬之不斷,焚之不然,天下固無可以變易,此水之物也。”
02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河上公本、王弼本作“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傅奕本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強”。誤。
林希逸曰:“弱能勝強,柔能勝剛,如水之易見,人莫不知之。而至道在于能柔能弱者,莫之能行也。”
吳澄曰:“水為至柔弱之物,而能攻至堅剛之金石,此柔弱能勝剛強。天下之人莫不知之,而莫有能行柔弱之事者,蓋嘆之也。”
奚侗曰:“知之非艱,行之維艱。”
03 垢:《說文解字》曰:“垢,濁也。”吳澄曰:“垢,污穢也。” 不祥:不吉善,禍殃。
河上公曰:“人君能受國家之垢濁者,若江海不逆小流,則能長保其社稷,為一國之君主也。人君能引過自與,代民受不祥之殃,則可以王天下。”
林希逸曰:“故古圣人常有言曰:‘能受一國之垢者,方可為社稷主;能受一國之不祥者,方可為天下王。’此即‘知其榮,守其辱’之意。不祥者,不美之名也。蓋位至高者,不可為天下求勝,須能忍辱,則可以居人之上。”
吳澄曰:“污穢不吉善,人所恥賤以為卑辱,圣人則不然,雖一國以污穢不吉善之名歸之己,皆受之不辭,蓋能柔弱,甘以卑辱自處,非如剛強之人欲以尊榮上人也,然神所歆享而可以主社稷,民所向往而可以王天下。強剛者神怒民叛而失國失天下。柔弱者神祐民附,有國有天下。此柔弱勝剛強之效也。”
01 正言若反:有兩種不同詮釋:
其一,河上公曰:“此乃正直之言,世人不知,以為反言。”
其二,奚侗曰:“高延第曰:‘此語并發明上下篇立言之旨。凡篇中所謂致虛守靜、曲則全、枉則直、洼則盈、敝則新、柔弱勝剛強、不益生則生、無為則有為、不爭莫與爭、知不言、言不知、損而益、益而損,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恐世人不察,故著此以曉讀者。’”按:奚侗引自高延第《老子證義》,而對老子“正言若反”詮釋,非常精辟,見解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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