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
但是,安心吧:盡管那無情的捕快
到時候不準保釋,抓了我就走,
我的生命還有一部分在詩里存在,
而詩是紀念,將在你身邊長留。
你只要重讀這些詩,就能夠看出
我的真正的部分早向你獻呈。
泥土只能得到它應有的泥土;
精神將屬于你,我那優秀的部分:
那么,你不過失去我生命的渣滓,
蛆蟲所捕獲的,我的死了的肉體,
被惡棍一刀就征服的卑怯的身子;
它太低劣了,不值得你記在心里。
我身體所值,全在體內的精神,
而精神就是這些詩,與你共存。
譯解
詩人希望他愛友在詩人死后安心些,因為死去的只是詩人的低劣的一部分,即肉體,那不值得他愛友銘記;而詩人的優秀的一部分,即精神,則留在詩人的詩篇中,那將永遠跟在他愛友身邊,不滅。
第1行,“捕快”指死神。
第5行,參照第32首第3、4行。
第7行意謂:“墳墓所能埋葬的只是我的肉體而已,那是它應得的。”按照《圣經》,人乃泥土所制,故云;或參照第44首“譯解”。
第11行,指詩人的肉體被“惡棍一刀”所征服,而“惡棍一刀”指“死神和他的鐮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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