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是傷害的借口
一個心理學家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我有個親戚,兩口子都是一般小職員。鬧離婚鬧了好長一陣子,這次他非離不可。妻子想不通,就找我訴說:“我不就是愿意管個錢、愿意看著他、愿意打下孩子、有時候和他爸媽吵個架嘛,這么多年都是這么過來的。現在,他竟然什么也不聽我的了,一定是有了別的女人,變心了。”
我哭笑不得地問:“你對家里人那么兇干什么?”她的丈夫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她已經把自己的幸福全部透支了。這么多年,他和家人都受夠了,她屢屢為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把家里弄得不得安寧。
我對她說:“你太較真兒,所以你輸了,你太想抓住,結果你的幸福如手中沙,都溜走了。”
有人說,愛情是自私的。那么,拋開周圍人的感受不說,如果自私的愛能夠給愛的雙方帶來愉悅,也就足夠了。但其實,很多簡單的事情,常常會因為相愛而變得難以化解。因為彼此都太在乎對方,太渴望對方能夠過得幸福,所以,也多了很多的顧慮與煩惱。當自己都無法控制這些焦慮的時候,也往往會不自覺地傷害到自己最想要保護的愛人。愛本身沒有錯,但不要讓愛成為合理傷害的借口,否則,自己將傷得更重。
“今天晚上要陪客戶吃飯,我不回家吃飯了。”丈夫給妻子打電話,匯報自己的行蹤。
“在什么酒店?什么房間?有哪些人?”妻子沒有說準不準,只是問。
“源京大酒店,311房間,十一個,公司八個,客戶三位,公司的同事你都認識。”
“吃完飯趕緊回家!不許耽誤!”妻子的話很冷、很硬。
“不行啊,公司要為客戶舉辦招待舞會,你知道,我是主持人。”丈夫的話很輕,像是在乞求。
“我不管!十一點前必須回家!”
妻子一個人在家吃了晚飯,兒子上大學了,不在家,丈夫又不回來陪她,她心里煩躁不安,想想就上火。她在房間里走來走去,終于決定走出了家門,她要看看丈夫說的是不是實話,丈夫到底在干啥。她坐上出租車,來到源京大酒店,找到服務員,問了在311房間吃飯的客人的情況,證實丈夫沒有說謊話,接著又來到了公司的舞廳。
舞臺上,丈夫手握話筒,深情地唱著一首歌:
如果你愿意一層一層一層地剝開我的心
你會發現,你會訝異,
你是我最壓抑,
最深處的秘密。
如果你愿意一層一層一層地剝開我的心
你會鼻酸,你會流淚,
只要你能聽到我,
看到我的全心全意。
臺下響起一片熱烈的掌聲,一個年輕女子走上臺,給丈夫獻上了一枝玫瑰花。
妻子醋意大發,怒氣沖沖地走上臺,奪過丈夫手上拿著的玫瑰花狠狠地扔在腳下。一把搶過話筒,使勁地往丈夫的頭上砸去,同時,還憤憤地厲聲說道:“快十二點了,趕快跟我回家!”
他們走了,不是回家,而是去了醫院,丈夫的頭上縫了十針。
不久,丈夫向法院起訴離婚。妻子當然不同意,她對法官說:“我愛他,我很在乎他。”
法官看了看滿臉怒火的丈夫,又看了看低著頭不再說話的妻子,說了這樣一席話:“牙齒很硬吧?可它會長蟲牙,會壞掉,到老了沒幾顆好牙;舌頭很軟是吧?可是到老了還是完整的,這是為什么呢?堅硬不等于強大,示弱不等于害怕,不過是唇齒相依罷了。回去想想吧。”
丈夫站起來,走出了法院大門,他走得很慢很慢,腳步很沉很沉。妻子急急忙忙追了出來,靠在丈夫肩上,一只手緊握著丈夫的手,一只手緊摟著丈夫的腰,眼中的淚水,一滴一滴地順著臉頰流了下來,沒有一點聲音。
相愛的彼此,卻總因為一些小矛盾而選擇傷害對方。生命苦短,能找到相愛的人已經是大幸,為何還要互相傷害呢?不要讓愛你的人,雖在身邊,卻不敢親近。
【靜夜感悟】
相愛,不是讓彼此有更多的理由去傷害對方,而是以更寬容的胸襟去理解與愛護彼此。既然相愛,就不要再彼此傷害。傷害對方的心,又何嘗不是在自己的心上狠狠地劃上一刀呢?請記住,幸福就像手心里的沙子,握得越緊,失去得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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