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魏書》由北齊魏收奉敕所撰。魏收(506—572),字伯起,又名佛助,鉅鹿(今河北晉縣)人。魏收為人恃才傲物,性格輕薄褊急,曾經說:“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
《魏書》成書于天保五年(554年)三月。包括帝紀12卷、列傳92卷、志20卷,共124卷。全書起自魏道武帝登國元年(386年),至魏孝靜帝武定八年(550年),共165年,記述了鮮卑貴族拓跋氏所建立的北魏及東魏政權的歷史。
《魏書》在各帝紀之前,列一篇《序紀》,追述道武帝開國前的二十八位君王的事跡,屬于體例方面的首創。
列傳雖然沒有新增傳目,但因其為東晉及十六國立傳時,在前面都加上了種族或僭偽的稱號,遭到了后世史家的非議。但魏收是以北齊中書令、著作郎的身份撰修《魏書》,所以便想掩蓋北齊繼魏為正統的事實,故意把東晉視為對晉的僭越,把劉裕、蕭道成蔑稱為島夷,所以,晉的歷史,他只是記述到晉武帝,晉孝武以后的諸位帝王,不再作紀。西魏的歷史本來應當與東晉、十六國同樣記述,可是他卻摒棄不提,有失史官的公允。
志二十卷,首創《釋老志》,符合當時佛道盛行的狀況,記載佛教的盛衰與著名的僧侶,為后人提供了方便,對考證佛教的發展源流,具有珍貴的史料價值。《官氏志》是對《后漢書》、《職官志》的改易,先記官,后述氏,重點還在于記官。北魏初鮮卑部落眾多,到孝文帝時期大部分仿照漢人的氏族譜牒,改從漢族的姓氏,《魏書》結合北方民族部落姓氏的特點,設立《官氏志》,合官與氏為一志,所以是適應了時代的特點。《食貨志》則簡明扼要地記錄了北魏的經濟制度。
《魏書》問世后便受到了社會的抨擊,當時及隋唐時期的人稱其為“穢史”。這一方面是因為魏收借修史的便利,進行個人恩怨的酬報,并且還有受賄之嫌;另方面,他在列傳人物的取舍褒貶上觸犯了當時的門閥地主,致使他們群起而攻之。如《北齊書·魏收傳》就記載投訴不平者百余人,有的說“遺其家世職位”,有的說“其家不見記錄”,還有的說“妄有非毀”。所以,趙翼在《陔余叢考》中說:“魏書最為蕪冗,尤可厭者,一人立傳,則其子孫不論有官無官,有功績無功績,皆附綴于后,有至數十人者。”《魏書》的列傳的確有家譜之嫌。
定本雖然經過了魏收的奉詔改正,但還是招致了很多人的怨恨。在齊國滅亡之后,魏收的墳墓被盜賊掘開,尸骨被揚棄,劉知幾譏諷說“生絕允嗣,死逢剖撕,皆陰慝所致”。
其實,《魏書》自有它存在的價值,即微言大義。如《魏收傳》記載說:“收受爾朱榮子金,故滅其惡。”盡管如此,但魏收還是書在了簡策之中,正如他傳論所說:“若修德義之風,則韓、彭、伊、霍,夫何足數!”這是反言以見意,正所謂史家的“微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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