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境內分布著維吾爾、蒙古、哈薩克、回、柯爾克孜、塔吉克、烏孜別克、漢、滿、塔塔爾、錫伯等十幾個民族。這些民族,在清朝統一的局面下,聯系更加緊密,用辛勤的勞動,共同開發新疆。首先,發展農業生產。在瑪納斯一帶稻糧的種植,與內地無異。伊犁附近 “比比耕田,村村打麥”。清政府在新疆推行屯田制,大批綠營兵攜帶家眷到天山南北進行 “軍屯”,內地漢人到新疆稱為 “民屯” 或 “戶屯”,清政府組織當地人民墾荒種田則稱為 “回屯”。據乾隆四十二年 (1777年) 統計,軍、民兩項屯田就近60萬畝。墾荒種田不僅生產糧食,在吐魯番、喀什噶爾、葉爾羌、和田等處還種植葡萄、棉花。
其次,是手工業。和田的絲綢,葉爾羌、喀什噶爾的繡鹿革韉、五色絨氈、金銀絲毯等,質地優良,精致美觀,遠銷國內外。在18世紀,新疆的采礦業有很大發展。喀什噶爾、伊犁的鉛礦,阿克蘇、烏什的硝硫礦,南疆的銅礦,北疆的鐵礦,和田、葉爾羌的玉礦最為著名。
再次,各族間貿易往來頻繁。伊犁、阿克蘇、喀什噶爾、葉爾羌、昌吉、烏魯木齊、哈密都有不少漢、蒙人在活動。維族商人也紛紛走出新疆到內地經商,有的在甘肅等地安家落戶。商業發展也帶來城市的繁榮,烏魯木齊的字號、店鋪,鱗次櫛比,各種貨物無不齊備,昌吉不僅店鋪櫛比,市街寬敞,人民輻輳,而且 “繁榮富庶,甲于關外”。葉爾羌還有許多江浙和外國商人。
經濟發展也帶來了文化的繁榮,維族文化水平發展很高,不僅有文學創作,還有農學、醫學、史地著作出現。維族人民學習漢語和算法的越來越多,使中原和新疆融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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