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鑒賞·家書·遺令》注釋與鑒賞
三國魏·曹操
吾夜半覺小不佳,至明日飲粥汗出,服當歸湯。吾在軍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過失,不當效也①。
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②。吾有頭病,自先著幘③,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時④,勿遺。百官當臨殿中者,十五舉音⑤,葬畢便除服;其將兵屯戍者⑥,皆不得離屯部,有司各率乃職⑦。斂以時服⑧,葬于鄴之西岡上⑨,與西門豹祠相近⑩,無藏金玉珍寶。吾婢妾與伎人皆勤苦⑪,使著銅雀臺⑫,善待之。于臺堂上安六尺床,施繐帳⑬,朝晡上脯糒之屬⑭,月旦十五日⑮,自朝至午,輒向帳中作伎樂⑯。汝等時時登銅雀臺,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與諸夫人,不命祭。諸舍中無所為,可學作組履賣也⑰。吾歷官所得綬⑱,皆著藏中。吾余衣裘,可別為一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
[注釋]① 效: 效法。② 遵古: 指遵守關于喪葬的古禮,如服孝和用金玉珍寶陪葬。③ 著: 戴。幘(zé): 頭巾。④ 大服: 禮服。⑤ 十五舉音: 哭十五聲。《史記·孝文本紀》記載: 西漢文帝死前規定,來吊喪的官員,早晚各哭十五聲,其他時間不得擅哭。⑥ 屯戍: 駐扎防守。⑦ 有司: 指官吏。率乃職: 奉行各自職事。⑧ 斂: 把死人裝進棺材。時服: 當時季節所穿的衣服。⑨ 西岡: 即后之西陵,曹操所葬高陵在銅雀臺的西面。⑩ 西門豹: 戰國魏人。任鄴縣縣令時,興修水利,發展生產,并革除替河神娶婦的壞風俗。死后人們為他立祠。⑪ 伎人: 指樂隊歌舞藝人。⑫ 著: 安置。銅雀臺: 建安十五年(210年)修成,在今河北臨漳西南。⑬ 繐(suì)帳: 用稀疏的麻布制的靈幔。⑭ 朝: 早晨。晡(bū): 申時,黃昏時。脯: 干肉。糒(bèi): 干糧。⑮ 月旦: 每月初一。⑯ 作伎樂: 表演歌舞。⑰ 學作組履: 學編織絲帶和做鞋。組: 絲帶。⑱ 綬(shòu): 絲帶。古代常用不同顏色的絲帶標識官吏的身份和等級。
[作者]曹操(155—220),字孟德,小名阿瞞,譙(今安徽亳州)人。東漢末,在鎮壓黃巾起義中,逐步擴充軍事力量。迎獻帝都許(今河南許昌東),挾天子而號令天下,平呂布,破袁紹,成為北方的實際統治者。建安十三年(208年),進位為丞相,后受封為魏王。其子丕稱帝,追尊為武帝。他精通兵法,擅詩歌、散文,是“建安文學”的領導者。有《魏武帝集》,已佚,明人有輯本。今有整理排印本《曹操集》。
[鑒賞]這篇《遺令》為曹操臨終前所寫。遙想曹公當年,青梅煮酒,橫槊賦詩,固一世之雄也。在他一生中,斗董卓,破黃巾,亡袁術,敗袁紹,平劉表……征戰無數,號令如山,真是八面威風,所向披靡。用他的話來說:“心之所慮,何向不克”。這篇遺言,仍讓人感到曹操對身后的安排,若指派軍隊,巨細無遺,威儀如舊。所有的著裝、舉哀、除服、葬所、妻妾安排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甚至何時在銅雀臺作伎樂,子女們如何祭奠都安排停當。曹操是極有個性的人物。去厚葬,節哀慟,反映了他性格中通脫簡約的一面;然對婢妾和夫人們的安排;或束之于銅雀臺,或命她們學作組履賣,卻是他奸滑的一面。當年他不是信誓旦旦:“顧我萬年之后,汝曹皆當出嫁”嗎?而真當大限來臨之際,他卻把說過的話忘得干干凈凈,正是“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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