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雄鎮妻李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馬雄鎮妻李氏》人物故事小傳
李氏,廣西巡撫馬雄鎮妻,籍貫已不可考。孫延齡造反時,馬雄鎮亦被擒,被囚禁了4年。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吳世琮攻殺孫延齡時,馬雄鎮及其2子亦被殺。馬雄鎮的妾顧氏、劉氏、兩個女兒,以及子世濟之妻董氏,妾苗氏都先后自縊而亡,李氏見諸人皆死,遂無遺憾,亦上吊而死。
[正 史]
馬雄鎮妻李,雄鎮自有傳,李不知其里貫①。雄鎮為廣西巡撫,孫延齡反,遣子世濟如②京師告變,旋見執③,幽四歲。唐熙十六年,吳世琮攻殺延齡,遂戕雄鎮及其二子。李及妾顧、劉,女子二,世濟妻董,妾苗,同日死。雄鎮初見執,置其孥別室,妾趙及世濟子一、女三皆饑寒死。于是雄鎮二女相要④同死,妾顧亦愿從。及雄鎮見執,守者梯垣以告,二女謂顧:“今日當踐⑤約。”為環于梁,語顧曰:“夫人諸母⑥行,宜位于中,雖顛沛,不可失序。”顧曰:“我妾也,又無出,何敢與諸母齒⑦?”再讓,乃先縊,幼女年十五,弱,手不勝綆,久之,環不就,呼曰:“姊助我!”長女年十八,應曰:“妹怖死耶?吾助妹!”已,皆縊。董先二女縊,綆再絕,再仆地,傷額及足,三縊乃絕。苗與劉后二女縊,李視諸人皆死,曰:“姑婦子女,皆幸不辱身,我無憾矣!”乃亦縊。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里貫:籍貫。②如:到。③見執:被擒。④要:相約。⑤踐:實現,實行。⑥諸母:庶母。⑦齒:排列,并列。韓愈《師說》:“巫醫樂師為工之人,君子不齒,今其智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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