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培由
字有蘗。文城東關人。詩書世家。乾隆十五年 (1750) 鄉試中舉。大挑[1]知縣,署理江蘇金匱縣知縣。時江陰縣某人,毆打族叔致死,賄賂家中一老仆讓他代自己承擔罪責,并與老仆立據簽字,老仆便代替他頂罪。知府委托林培由審理此案,培由暗中訪查知道真情,將所獲字據給罪犯看,罪犯服罪,百姓稱贊他為神人。后調任華亭知縣,華亭為松江首縣,以難治理而聞名。培由到任后,教化孝弟、指導農事植桑養蠶、懲治作奸犯科之人、修筑堤壩抵擋海潮,政務和平民事務處理得有條不紊,任滿后回鄉。在家讀書寫詩,自娛自樂,侍候父親畢恭畢敬。父患腿疾,培由在臥榻旁服侍,日日夜夜從不間斷。性格友善,清廉而不自私,其兄弟及其仆從都衣食無憂。嘉慶十五年(1810)培由84歲,重赴鹿鳴宴[2]。皇帝下旨: “文登縣在籍原任華亭縣知縣林培由,齒邁八旬,官階一命[3],鄉舉際先庚之歲,賓興歷周甲[4]之期,虔吁恩榮,再陪華宴,著加恩賞給六品頂戴,以示朕嘉惠耆儒至意。欽此。” 賞賜一豎匾,題額 “鹿鳴再遇”。又過2年,卒于家。乾隆年間,重修召文臺,林培由撰 《文山廟重修記》 。原文山廟門兩旁山門聯“岫起文山,派沖渤海” ,為林培由撰并書。
【注釋】
[1] 大挑: 清乾隆十七年(1752) 定制,在會試后揀選應考三次不中的舉人,由禮部分省造冊,咨送吏部,派大臣共同揀選。選取者分二等,一等以知縣錄用,二等以教職銓補,稱為舉人大挑。
[2] 鹿鳴宴: 科舉時代,鄉舉考試后,州縣長官宴請得中舉子,或放榜次日宴請主考、執事人員及新舉人,歌 《小雅·鹿鳴》 ,故名。清時,鄉試中式后,經60年再遇是科鄉試,經奏準可重赴鹿鳴宴。
[3] 一命: 周時官階從一命到九命。一命為最低官階。后泛指官階低微。
[4] 周甲: 六十甲子。此處指六十年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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