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署建筑·密縣縣衙
密縣縣衙位于新密市老城區十字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密縣縣衙始建于隋大業十二年(616),明洪武三年(1370)知縣馮萬金在廢址重建。明崇禎六年(1633)知縣苗之廷重加修葺。清順治三年(1646)知縣崔養略加修葺。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683—1685),知縣衷鯤化重建。民國十三年(1924)增建東西花廳及配房。1949—1958年,縣衙為密縣人民政府辦公所在地。1959—2003年,縣衙監獄仍作為縣公安局看守所使用。
密縣縣衙坐北朝南,延續了明清以來的格局,占地面積約2.1h㎡,由中軸線上的主院和側院組成。主院中軸線上原依次排列著鐘鼓樓、牌坊、大門、儀門、大堂、二堂、三堂、大仙樓、馬號等建筑。
縣衙現保存有大門、儀門、大堂、二堂、監獄等清代灰瓦硬山建筑。大門面闊三間,進深一間,單檐硬山建筑,門前左右砌八字墻。儀門面闊三間,進深兩間,為縣衙第二道大門,門兩側配東西便門(俗稱生門、死門)。大堂面闊五間,進深三間,構架為五架梁對前后雙步梁,單檐硬山頂,為縣衙的主體建筑。大堂前部卷棚面闊三間,進深一間,其前設月臺及踏道。二堂面闊五間,進深三間,構架為五架梁對前后雙步梁,單檐硬山頂,又名“琴治堂”。三堂面闊五間,進深三間,構架為五架梁對前后單步梁,單檐硬山頂。
密縣縣衙監獄,自建成啟用后一直沿用到2003年,為目前我國使用時間較久的縣級監獄,是研究古代監獄制度的重要標本。
大堂(張斌遠提供)
清慎堂(文宣提供)
大門(張斌遠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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