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局與誘餌
清代咸豐年間,浙江人陳某在上海城南開了一個錢莊,陳某善于經營,家資雄厚,卻生活吝嗇。一次陳某路過北里,看見一人騎著好馬身穿華服,后有仆人相隨,自稱是絲綢商,并說他是浙江人王某,與陳某是同鄉。陳某很羨慕王某,愿意與之結交。兩人每天出入戲園、妓院、酒樓,王某揮金如土從不吝惜,陳某覺得與他相見恨晚。一天陳某來到王某家,見王某正在睡覺,床邊有個小門,門上寫著“止步”二字。陳某想王某沒有家眷,可能私藏妓女,便推門進去,看見只有一具爐灶,灶旁是炭灰和一些散碎銀子,還有一斗銅屑。陳不解其意,出屋來王某已醒。王問:“你怎么進我的秘室?現在事情已經敗露,我不能再住在這兒了,咱倆的交情從此了結。”陳問:“為什么?”王說:“我與你雖然不期而遇,但情同手足。我做的事情從來不敢告訴別人,怕泄露出去,現在你既然知道了,我就如實相告,我本是廣東人,以前在湖南作買賣,后來遇到奇人傳授秘術,用草藥把銅練七次,作成紋銀。你如果能保守秘密,從今往后所得金銀與你共同享用。”陳聽后表示絕對保守秘密。王說:“我這有新練的紋銀百兩,你拿去花花試一試”。陳持銀到集市一試,和真銀子一樣。王對陳說:“我來此地時間不長,熟人不多,如你能向外推廣這種方法獲利一定很多,但要找可靠的人,預付八百兩,代熔一千兩”。陳就告訴同行們,大家起初不相信,嘗試一下,果然和真銀子一樣。繼而很多人爭著托陳代為熔煉銀子,幾個月間接收銀子一萬多兩。一天王某溜走了,一點消息也沒有了。陳某和眾人才知被騙。事載于清·毛祥麟《墨馀錄》。
世間以假充真的騙術很多。以假充真欺蒙世人,其手段老辣奸詐,先以巧言,實物惑其耳目,暗投誘餌于其中,使人一念之差,傾家蕩產,追悔莫及。象陳某這種素精心計之人,都輕墮騙局,也不過是利令智昏所致。騙人者固然可恨、但被騙者如能不貪圖獲利,也就不會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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