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個體富裕戶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些先富裕起來的農村個體戶成為少數犯罪分子獵取錢財的對象。1989年3月天津南郊區咸水沽鎮吳家稻地村農民馬洪濤,兩次投寄恐嚇信,向津南近代農藥廠廠長、優秀農民企業家趙某索要現金5000元,并在信中威脅如不從就加害趙某的兒子,使趙某一家人的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干擾,在經濟上也蒙受了損失。天津南郊區葛沽鎮南平房村農民孟凡強因結婚欠款,無力償還、見本村農民魏某靠搞基建成了萬元戶,便寫信向魏某索要現金,并威脅魏某如不給錢定叫其家破人亡。
1989年1月24日,塘沽區中心橋鄉中心莊村農民劉樹洪,給河頭鄉運輸專業戶李某寫了一封恐嚇信,索要現金5萬元,如不給錢就與李家同歸于盡。
三個敲詐者雖已被逮捕受審,但富裕的個體戶則心有余悸,呼吁有關部門對這種敲詐勒索行為給予嚴厲制裁。
“氣有人,笑人無”,見別人發財眼紅流口水,不想自己如何奮斗,只想攫取別人錢財,這在舊社會,人們都嗤之以鼻。在改革開放的新時代,這種現象再度出現,如不制止,必成公害,甚至會形成黑幫團伙。如從防患于未然出發,則不僅要對敲詐勒索者應給以必要的制裁,而且更應向全民加強自我奮斗意識的教育,有關部門也應設法幫助貧困者能有所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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