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水災
人類在其生存的歷史上,多次面臨自然災害的嚴重威脅,其中水災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它造成的悲慘景象,史不絕書。
據史書記載,從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2155年間,大水災就發生了1029次,幾乎每兩年就有一次。
相傳在4、5千前的原始社會末期,中國中原大地上發生過一次特別大的洪水,到處是白茫茫的水波。這時有位治水的英雄叫大禹,傳說他三過家門而不入,他象征了中國人民戰勝水害的頑強斗爭精神。
1931年,中國發生特大水災,有16個省受災,其中最嚴重的是安徽、江西、江蘇、湖北、湖南五省,山東、河北、浙江次之。八省受災面積達14170萬畝,占八省耕地面積的四分之一強。據統計,半數房屋被沖,近半數的人流離失所,不少人舉家逃難,這次大水災禍不單行,還伴有其他自然災害,加上社會動蕩,受災人口達一億人,死亡37000人,令人觸目驚心。作為中華民族母親河的黃河,比之長江,在水害的程度上有過之而無不及。它在歷史上曾決口泛濫1500多次,大的改道26次,平均每三年有一次決口。每一百年有一次大改道。公元1117年(宋徽宗政和七年),黃河決口,淹死1000000萬多人。公元1642年(明崇禎15年),黃河泛濫,開封城內37萬人,被淹死34萬人。1933年黃河決口62處,1938年,蔣介石在河南花園口扒開黃河大堤,使1250萬人受害。解放后全國性的大水災是1954年發生的,當時全國受災面積1.7億畝,國家對自然災害的救濟費為3.2億元。
中國歷史上的水災,造成的悲慘后果,這件事告誡人們:歷史的教訓值得注意。人們往往在大災之后,才深感大治的必要。追溯水災發展史,有益于我們制訂治水戰略,自覺地實現防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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