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宋玉
食不媮而為飽兮,衣不茍而為溫。
有關宋玉之人品,自從司馬遷作了“皆祖述屈原之從容辭令,終莫改直諫”的評斷以后,便常被后人所看輕。這恐怕是不公正的。
作為傳說的屈原弟子、楚襄王的著名大夫,宋玉雖未能像他的老師那樣,“婞直亡(忘)身”、敢犯壅君之逆鱗,但他畢竟還是利用各種機會,對楚王的昏昧言行,作過辭鋒銳利的諷喻和針砭。他的名作《九辯》更以“獨耿介而不隨兮,愿慕先圣之遺教”之語,表達了處窮守節、不向邪惡勢力屈服的清峻操守。又豈可將他與那些“瓦釜雷鳴”、“邑犬群吠”的無操黨人同日而語?所以還是杜甫說得對:“搖落深知宋玉悲,風流儒雅亦吾師。”
“食不媮而為飽兮,衣不茍而為溫”二句也出于宋玉《九辯》,“不媮”即“不茍”之意。詩人在這兩句詩中,以否定式的排比之語,莊重宣告了自己的一條生活準則:決不為了求得衣食之溫飽,就茍且折節,喪失道義和人格。
這樣的立身準則,似乎很容易做到。其實遠非如此。人生衣食之所需,在經濟寬裕、不愁溫飽的人們眼中,固然算不了什么;但在某些特定時刻,卻往往關系到人們安身立命之大節。《漢書》記蘇武當年出使匈奴,單于為了逼迫他投降,采用的毒辣手段,就是“絕不飲食”。蘇武雖然餓得難忍,只能“臥齧雪與旃毛并咽之”,也不肯降節事虜;后來被驅到海上,“廩食不至”,靠“掘野鼠穴(儲藏)草實而食之”,依然“臥起操持”節杖,表現了堂堂漢使寧死不屈的峻潔氣節——這便是對上述詩句的最好解說。它告訴人們,在危及個人生命的關頭,能實踐這一立身準則,需要多么堅強的毅力,付出多么巨大的犧牲。倘若稍為茍且、偷安一下,歷史上的蘇武就很可能化為衛律那樣的變節者,而遭到萬世之唾棄。
人生衣食之“不媮”、“不茍”,大處關系到民族氣節、國家尊嚴,小處也涉及到個人人格的高下。《孟子·離婁篇》就描摹過這樣一位齊人:他每次外出,“必饜酒肉而后反”。妻妾問其所與飲食者,他總洋洋自得地夸說:“那都是富貴人家!”——其實仰仗富貴人之口食,本已頗有搖尾乞憐之態,又有什么值得夸說的?何況此人酒食之來,還要可恥得多:他妻子偷偷尾隨一調查,竟發現他混跡于“東郭墦(墳)間”,正靠乞求祭祀者的酒肉享其口腹!妻妾感到羞辱之極,只能久久“相泣于庭中”。試問這樣的人生,又有什么意義?它無非是把有著創造能力和人格尊嚴的個人降為搖尾乞食的豬狗罷了!
由此也就可以明白,為什么齊國一位餓者,盡管饑渴難耐,也不肯接受黔敖的“嗟來之食”,以至于“不食而死”(《禮記·檀弓》):因為他雖然窮困,但依然看重了自己作為“人”的莊嚴人格。為了溫飽而有辱這人格,那是比死還要難以忍受的。陶淵明又為什么寧肯掛冠解綬,也不愿“為五斗米”而向耀武揚威的督郵“束帶”折腰?因為在人生中,還有著比衣食所需更珍貴的東西,那就是人格之自由。“不自由,毋寧死”——連生命都可以為自由拋擲,又怎可為溫、飽而茍且、偷安?
這樣看來,宋玉這兩句詩便不可等閑視之了:它恰恰從看似平凡無奇的日常“衣”“食”生活中,提出了保持人生操守和人格尊嚴的重要準則,在“不媮”、“不茍”的否定語式中,包含了極為嚴肅的生活哲理。就這一點說,它不是與孟子“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語一樣,擲地可作金石聲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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