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僧一相訪,吏案正盈前。
出處似殊致,喧靜兩皆禪。
暮春華池宴,清夜高齋眠。
此道本無得,寧復(fù)有志筌。
此詩大約作于詩人為滁州刺史時。詩歌以答人為題,抒發(fā)其在官行禪的特殊的心理體驗。
“山僧一相訪,吏案正盈前。”首二句以兩種不協(xié)調(diào)的情形表現(xiàn)詩人與僧人生活環(huán)境的不同。“山僧”,指琮公,著一“山”字,表明琮公身居山中,不與俗為伍,遠(yuǎn)絕塵世。“吏案”,指官方的案卷,著一“吏”字,突出詩人身系官場、羈于塵事。表面看來,琮公與詩人是兩種心境完全不同的人,一個清凈高爽,來去灑脫;一個則吏案盈桌,塵事纏身。那么琮公為何要去拜訪他呢? 是依附于他嗎? 不,在詩人與琮公之間還有一條十分玄妙的紐帶,將這兩個生活在不同環(huán)境之人維系在一起。
“出處似殊致,喧靜兩皆禪。”這正是他們的相通之處。佛家多在僻靜清幽處閑坐冥想、誦經(jīng)修行,而韋應(yīng)物則以為,靜處固然可以習(xí)禪,喧鬧之處也可以習(xí)禪。禪宗主張 “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所謂“最上乘,無可造,不施工力自然了。識心見性又知時,無心便是釋迦老” ( 《山僧歌》,《禪與中國》 引)。只要心空無物,不染塵慮,即使身居官府,也如閑處山中,心靜如井水。“悟者本無逆順”,又何有喧靜之別呢? 韋應(yīng)物所標(biāo)舉的這種喧中之禪與白居易所奉行的“中隱”十分相似。白居易《中隱》 詩說:“大隱住朝市,小隱入丘樊。……不如作中隱,隱在留司官。”它們都主張不拘形式,注重心靈的修行,從根本上超出俗界。前四句意思略有轉(zhuǎn)折,首二句暗寫琮公不滿于詩人“吏案盈前”,有責(zé)怪意; 三、四句則以 “喧靜兩皆禪”來解釋自己的行為,使琮公與詩人心境得以勾通。
“暮春華池宴,清夜高齋眠。”具體描寫詩人在官府中的生活。“華池”,原指昆侖山上的仙池,此借指官府。詩人用純客觀的筆法再現(xiàn)他簡單而自然的生活,不加點染,不加評述。那么在詩人宴飲、夜眠的生活中包含著什么呢?《景德傳燈錄》卷六中所記之事可作此二句注腳:有人問一位禪師:“和尚修道,還用功否?”禪師說:“用功。”問:“如何用功?”禪師說:“饑來吃飯,困來即眠。”問: “一切人總?cè)缡牵瑤熡霉Ψ瘢俊倍U師說:“不同。”問: “何故不同?”禪師說:“他人吃飯時不肯吃飯,百種思索;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所以不同。”這個故事與韋應(yīng)物所描寫的宴飲、夜眠一樣,生動體現(xiàn)了禪宗人人皆有佛性、事事任運自然的思想,從更深的層次補充說明了 “喧靜兩皆禪” 的道理,使人更清楚地看到虛靜超脫的心境。
“此道本無得,寧復(fù)有忘筌。” 末二句照應(yīng)全篇,進(jìn)一步闡發(fā)喧中悟道的禪理。“忘筌”,即得魚忘筌,得道忘言。佛家和道家都以此比喻求道者重在得道,不拘形式,《寶藏論》說: “得意忘言,一乘何異。”詩人反其意而用之,抒發(fā)自己對禪的更深一層的理解。常人或許會以為他喧中習(xí)禪,是得道忘筌理論的具體實踐,而詩人則認(rèn)為佛道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處處皆可見佛,而又不專存于某一處,佛性本來存在每一個人的心中,無所謂得與不得,既然無所謂得道,也就無言可忘。以魚喻道,以筌喻言,故也無筌可忘。這種觀點與 《頓悟入道要門論》 中所說的禪心 “不住一切處”的禪理是相一致的,它更深刻地體現(xiàn)了詩人習(xí)禪之真、悟道之透,把詩人喧中悟道禪理闡發(fā)得更加完善,更符合詩人的生活情趣,進(jìn)而揭示了一個 “心常湛然,應(yīng)用自在” 的悟者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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