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辨
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jìn)士。賀舉進(jìn)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jìn)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辭。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釋之者曰:“謂若言‘征’不稱‘在’,言‘在’不稱‘征’是也。”律曰:“不諱嫌名。”釋之者曰:“謂若‘禹’與‘雨’、‘邱’與‘’之類是也。”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jìn)士,為犯二名律乎?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jìn)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
夫諱始于何時(shí)?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歟?周公作詩不諱,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康王釗之孫,實(shí)為昭王。曾參之父名皙,曾子不諱“昔”。周之時(shí)有騏期,漢之時(shí)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不聞?dòng)种M車輒之“輒”為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為“野雞”,不聞?dòng)种M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jī)”也。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jī)”,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經(jīng),質(zhì)之于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jìn)士為可耶?為不可耶?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務(wù)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則務(wù)勝于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于宦者、宮妾,則是宦者、宮妾之孝于其親,賢于周公、孔子、曾參者耶?
茅鹿門曰: 此文反復(fù)奇險(xiǎn),令人眩掉,實(shí)自顯快。前分律、經(jīng)、典三段,后尾抱前辯難。只因三段中時(shí)有游兵點(diǎn)綴,便足迷人。
又評: 古今以來,如此文不可多得。
張孝先曰: 爭名者之毀,似不待辯而明,而昌黎亦必?fù)?jù)律引經(jīng),稽之國典,證之圣賢。所謂獅子搏兔,亦用全力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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