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目錄序
《南齊書》八紀,十一志,四十列傳,合五十九篇,梁蕭子顯撰。始,江淹已為《十志》,沈約又為《齊紀》,而子顯自表武帝,別為此書。臣等因校正其訛謬,而敘其篇目曰:
將以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法戒,則必得其所托,而后能傳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或析理之不通,或設辭之不善,故雖有殊功韙德非常之跡,將暗而不章,郁而不發,而梼杌嵬瑣奸回兇慝之形,可幸而掩也。
嘗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稱也。何以知其然耶?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治天下之具,而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記者豈獨其跡耶?并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本末先后無不白也。使誦其說者如出乎其時,求其旨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謂明足以周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難知之意,文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則方是之時,豈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蓋執簡操筆而隨者,亦皆圣人之徒也。
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矣。司馬遷從五帝三王既沒數千載之后,秦火之余,因散絕殘脫之經,以及傳記百家之說,區區掇拾,以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之端,又創己意,以為本紀、世家、八書、列傳之文,斯亦可謂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顛倒而采摭謬亂者,亦豈少哉?是豈可不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
夫自三代以后,為史者,如遷之文,亦不可不謂雋偉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也。然顧以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何哉?蓋圣賢之高致,遷固有不能純達其情而見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與之也。遷之得失如此,況其他耶?至于宋、齊、梁、陳、后魏、后周之書,蓋無以議為也。
子顯之于斯文,喜自馳騁,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繢之變尤多,而其文益下,豈夫材固不可以強而有邪?數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跡曖昧,雖有隨世以就功名之君,相與合謀之臣,未有赫然得傾動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時偷奪傾危、悖禮反義之人,亦幸而不暴著于世,豈非所托不得其人故也?可不惜哉!
蓋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稱也。豈可忽哉!豈可忽哉!
茅鹿門曰: 論史家得失處如掌。
張孝先曰: 史者,是非得失之林,古之良史取其可法可戒而已。故明道看史不蹉一字,而朱子亦曰草率不得,誠重之也。后世辭掩其實,雖以司馬遷雋偉拔出之才,猶難言之,況其下者?南豐推本唐虞二典,抉摘史家謬亂,而結之以明夫治天下之道,直為執簡操筆者痛下針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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