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學·音樂·哈里斯
美國作曲家。出身于農民家庭,曾當過卡車司機。工余,參加一個名為“學士俱樂部”的小團體,熱衷于討論各種哲學問題,欣賞音樂,并業余學習作曲。后入洛杉磯師范學院音樂系和加利福尼亞州大學學習,畢業后又隨作曲家和美國音樂的積極倡導者法威爾學習。1927年,在作曲家科普蘭的鼓勵支持下,去巴黎學習作曲,師從著名音樂教育家布朗熱,學習極為主動勤奮,布朗熱稱其為“我的自學成才的學生。”回國后,先后在朱麗亞音樂學院、科羅拉多學院、康奈爾大學、印地安那大學、波多黎各大學、加州大學等任教多年。作品曾多次獲獎,音樂極富“美國風格”。20年代曾深入細致地學習研究了拉索、帕列斯特里那、巴赫、貝多芬以及法國古鋼琴家和英國早期作曲家的作品; 30年代與許多民間歌手有過密切交往,接觸了大量美國民歌和民間音樂。對其音樂風格的形成有著重要影響。其音樂中多聲結構的基礎是調式體系; 并將各調式分為“明”色和“暗”色。認為色調最“暗”的是羅克里亞調式,其次是愛奧尼亞、混合里底亞; 色調最“明亮”的是伊奧尼亞調式; 多里亞與里底亞調式則屬中性色彩。在和聲上喜用協和音響,對于不協和音 (如同一根音上的雙之音并置),常讓它們以交錯關系出現,而不是同時碰撞; 和弦中消音的關系也常根據泛音列來排列。音樂結構常采用介于即興式風格和嚴格對位風格之間的變化形式,對大型曲式的應用嚴密而又靈活; 配器單純樸素。旋律民歌風格濃厚,深沉地表現了美國人的氣質特點,科普蘭曾說它們是植根于古老凱爾特族民歌的新贊美詩。其音樂所展示的“美國”不是喧鬧緊張的大城市的美國,而是有著遼闊平原、廣闊空間的美國,音樂具有美國西部特有的悠閑情調。共寫有交響樂十六部,以及大量管弦樂、室內樂、合唱和歌曲等。主要作品: 第三交響樂 (1939),第四交響樂 (民歌交響樂,1940),第六交響樂(“葛特斯堡演說”,1944),第八交響樂(“舊金山”1962),第十交響樂(“林肯”,1965) ,第 十 六 交 響 樂(1979),管弦樂 《時代組曲》(1937),《友誼頌》 (1944),《肯塔基之春》 (1949),《協和頌》 (1957),鋼琴協奏曲(1968); 弦樂四重奏《雨中印象》 (1929),第三弦樂四重奏(1939),鋼琴五重奏 (1937);合唱《太陽頌》(1961)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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