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學·繪畫、雕塑·抽象藝術
所謂抽象藝術泛指20世紀反歐洲模擬自然之傳統,所產生的繪畫風格。抽象藝術內含二方面意義:其一是將自然的外形簡化、變形。其二是不依據自然外形的藝術構成。而前者卻又分成二種傾向: (1)消除事物的殊相和偶然變貌,捕捉其最根本或類屬的形象。(2) 另一種從自然景色和客體而來的抽象模式,是以個別的和特殊的事物為對象,創作形與色的獨立構成,如同音樂或建筑一般,有自主的美感呈現。后者是非具象 (或非物象) 的構成,它的美感對象并不從自然外貌中抽取,而是將非具象的形狀或圖式構筑而成。雖然模式有“抽象”或“純粹抽象”之名,但事實上,它并未涉及由形貌抽取形象的過程,僅是指它的構筑方式。這種趨勢又可分成兩種類型: (1) 浪漫的,有機的; (2) 古典的,幾何的; 它們之間的分別,并非壁壘嚴明。而抽象表現主義可謂第三種類型。1930年代及二次大戰以后,抽象主義衍生出各種層次和形式,成為20世紀最流行、最具特色的藝術風格。無論抽象主義藝術的種類如何,它們共同的特色在于揚棄傳統藝術的功能,或使之附屬于對可感知的真實之描繪,并強調它具有創造新的感知真實的功能。
抽象藝術在現代西歐國家較為風行的一種流派。開始于1910年,在法國巴黎有“現實新聞沙龍”的組織。在美國最為盛行,波及到印度、日本等國。抽象藝術的代表人物有康定斯基、蒙德里安·波洛克、康斯塔伯、米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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