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二十年,春,王正月。
夏,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秋,盜殺衛侯之兄縶。冬十月,宋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十有一月辛卯,蔡侯盧卒。
傳
二十年,春,王二月,己丑,日南至。梓慎望氛,曰:“今茲宋有亂,國幾亡,三年而后弭。蔡有大喪。”叔孫昭子曰:“然則戴、桓也。汏侈無禮,已甚,亂所在也。”
費無極言于楚子曰:“建與伍奢將以方城之外叛,自以為猶宋、鄭也。齊、晉又交輔之,將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問伍奢。伍奢對曰:“君一過多矣,何信于讒。”王執伍奢,使城父司馬奮揚殺大子,未至,而使遣之。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奮揚,奮揚使城父人執己以至。王曰:“言出于余口,入于爾耳,誰告建也?”對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不能茍貳。奉初以還,不忍后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無及巳。”王曰:“而敢來,何也?”對曰:“使而失命,召而不來,是再奸也。逃無所入。”王曰:“歸,從政如他日。”無極曰:“奢之子材,若在吳,必憂楚國。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來,不然將為患。”王使召之,曰:“來,吾免而父。”棠君尚謂其弟員曰:“爾適吳,我將歸死。吾知不逮,我能死,爾能報。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棄,名不可廢,爾其勉之!相從為愈。“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人皆殺之。員如吳,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為戮,而欲反其讎,不可從也。”員曰:“彼將有他志,余姑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見設諸焉,而耕于鄙。
宋元公無信多私,而惡華、向。華定、華亥與向寧謀曰:“亡愈于死,先諸?”華亥偽有疾,以誘群公子。公子問之,則執之。夏,六月丙申。殺公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孫援、公孫丁、拘向勝、向行于其廩。公如華氏請焉,弗許,遂劫之。癸卯,取大子欒與母弟辰、公子地以為質。公亦取華亥之子無戚、向寧之子羅、華定之子啟,與華氏盟以為質。
衛公孟縶狎齊豹,奪之司寇與鄄。有役則反之,無則取之。公孟惡北宮喜、褚師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懼,而欲以作亂。故齊豹、北宮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
初,齊豹見宗魯于公孟。為驂乘焉。將作亂,而謂之曰:“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與乘,吾將殺之。”對曰:“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遠也。雖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過也。今聞難而逃,是僭子也。子行事乎,吾將死之,以周事子,而歸死于公孟,其可也。”
丙辰,衛侯在平壽,公孟有事于蓋獲之門外。齊子氏帷于門外,而伏甲焉。使祝鼃寘戈于車薪以當門。使一乘從公孟以出,使華齊御公孟,宗魯驂乘。及閎中,齊氏用戈擊公孟,宗魯以背蔽之,斷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殺之。
公聞亂,乘驅自閱門入。慶比御公,公南楚驂乘,使華寅乘貳車。及公宮,鴻駵魋駟乘于公。公載寶以出。褚師子申遇公于馬路之衢〔51〕,遂從。過齊氏,使華寅肉袒,執蓋以當其闕〔52〕。齊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寅閉郭門,逾〔53〕而從公。公如死鳥〔54〕。析朱鉏宵從竇出,徒行從公。
齊侯使公孫青聘〔55〕于衛。既出,聞衛亂。使請〔56〕所聘。公曰:“猶在竟〔57〕內,則衛君也。”乃將事〔58〕焉,遂從諸死鳥。請將事。辭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無所辱君命。”賓曰:“寡君命下臣于朝曰:‘阿下執事〔59〕。’臣不敢貳。”主人曰:“君若惠顧先君之好,昭臨敝邑,鎮撫其社稷,則有宗祧在。”乃止。衛侯固請見〔60〕之,不獲命〔61〕,以其良馬見,為未致使〔62〕故也。衛侯以為乘馬〔63〕。賓將掫〔64〕,主人辭〔65〕曰:“亡人之憂,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66〕從者。敢辭。”賓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67〕也。若不獲捍〔68〕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懼不免于戾〔69〕,請以除死〔70〕。”親執鐸〔71〕,終夕與于燎〔72〕。
齊氏之宰渠子召北宮子。北宮氏之宰不與聞,謀殺渠子,遂伐齊氏,滅之。丁巳晦〔73〕,公入,與北宮喜盟于彭水之上。秋七月戊午朔,遂盟〔74〕國人。八月辛亥〔75〕,公子朝、褚師圃、子玉霄、子高魴出奔晉。閏月戊辰,殺宣姜。衛侯賜北宮喜謚曰貞子,賜析朱鉏謚曰成子。而以齊氏之墓予之。
衛侯告寧于齊,且言子石〔76〕。齊侯將飲酒,徧〔77〕賜大夫曰:“二三子之教也。”苑何忌辭〔78〕曰:“與于青之賞,必及于其罰。在《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在群臣?臣敢貪君賜以干〔79〕先王?”
琴張聞宗魯死,將往吊之。仲尼曰:“齊豹之盜〔80〕,而孟縶之賊〔81〕,女〔82〕何吊焉?君子不食奸〔83〕,不受亂〔84〕,不為利疚于回〔85〕,不以回待人,不蓋〔86〕不義,不犯非禮〔87〕。”
宋華、向之亂。公子城、公孫忌、樂舍、司馬疆、向宜、向鄭、楚建、郳甲出奔鄭。其徒與華氏戰于鬼閻,敗子城。子城適晉。
華亥與其妻,必盥〔88〕而食所質公子者而后食〔89〕。公與夫人每日必適〔90〕華氏,食公子而后歸。華亥患之,欲歸〔91〕公子。向寧曰:“唯不信,故質其子。若又歸之,死無日矣。”公請于華費遂,將攻華氏。對曰:“臣不敢愛死,乃求去憂而滋長乎?臣是以懼,敢不〔92〕聽命。”公曰:“子死亡有命,余不忍其詢。”冬十月,公殺華、向之質而攻之。戊辰〔93〕華、向奔陳,華登奔吳。向寧欲殺大子,華亥曰:“干君而出,又殺其子,其誰納我?且歸之有庸〔94〕。”使少司寇以歸。曰:“子之齒長矣,不能事人。以三公子為質,必免。”公子既入。華將自門行。公遽見之,執其手曰:“余知而無罪也,入,復而所。”
齊侯疥〔95〕,遂痁〔96〕,期而不瘳〔97〕。諸侯之賓問疾者多在。梁丘據與裔款言于公曰:“吾事鬼神豐,于先君有加矣。今君疾病,為諸侯憂,是祝、史之罪也。諸侯不知,其謂我不敬,君盍〔98〕誅于祝固、史嚚以辭〔99〕賓?”公說〔100〕,告晏子。晏子曰:“日〔101〕宋之盟,屈建問范會之德于趙武。趙武曰:‘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晉國,竭〔102〕情無私。其祝、史祭祀,陳信〔103〕不愧;其家事無猜〔104〕,其祝、史不祈。’建以語康王〔105〕。康王曰:‘神、人無怨,宜夫子之光輔五君以為諸侯主也。’”公曰:“據與款謂寡人能事鬼神,故欲誅于祝、史。子稱是語,何故?”對曰:“若有德之君,外內不廢,上下無怨,動無違事,其祝、史薦信,無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饗。國受其福,祝、史與焉。其所以蕃祉〔106〕老壽者,為信君使也,其言忠信于鬼神。其適遇淫君,外內頗邪〔107〕,上下怨疾,動作辟違,從欲厭私,高臺深池,撞鐘舞女。斬刈民力,輸掠其聚,以成其違,不恤后人。暴虐淫從,肆行非度,無所還忌,不思謗〔108〕,不憚鬼神。神怒民痛,無悛〔109〕于心。其祝、史薦信,是言罪也。其蓋失數美,是矯誣也。進退無辭,則虛以求媚。是以鬼神不饗其國以禍之。祝、史與焉。所以夭昏孤疾者,為暴君使也,其言僭嫚〔110〕于鬼神。”公曰:“然則若之何?”對曰:“不可為也:山林之木,衡鹿〔111〕守之;澤之萑蒲〔112〕,舟鮫〔113〕守之;藪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鹽、蜃,祈望〔114〕守之。縣鄙之人,入從其政;偪介〔115〕之關,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強易其賄〔116〕。布常無藝〔117〕,征斂無度;宮室日更,淫樂不違。內寵之妾,肆奪于市;外寵之臣,僭令于鄙。私欲養求,不給則應〔118〕。民人苦病,夫婦皆詛。祝有益也,詛亦有損。聊、攝以東,姑、尤以西,其為人也多矣。雖其善祝,豈能勝億兆人之詛?君若欲誅于祝、史,修德而后可。”公說,使有司寬政,毀關,去禁,薄斂,已責。
十二月,齊侯田于沛,招虞人〔119〕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120〕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121〕之。
齊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臺〔122〕,子猶馳而造焉。公曰:“唯據與我和〔123〕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124〕、鹽、梅,以烹魚肉,〔125〕之以薪,宰夫〔126〕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127〕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故《詩》曰:‘亦有和羹,既戒〔128〕既平。鬷假〔129〕無言,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大小、長短、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今據不然。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壹〔130〕,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飲酒樂。公曰:“古而無死,其樂若何!”晏子對曰:“古而無死,則古之樂也,君何得焉?昔爽鳩氏〔131〕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132〕之,古者無死,爽鳩氏之樂,非君所愿也。”
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133〕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疾數月而卒。大叔為政,不忍猛而寬。鄭國多盜,取人于萑苻之澤。大叔悔之,曰:“吾早從夫子,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盜少止。仲尼曰:“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詩》曰:‘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134〕,施之以寬也。‘毋從詭隨,以謹無良。式遏寇虐,慘不畏明’〔135〕,糾之以猛也。‘柔遠能邇,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競不絿,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遒〔136〕,和之至也。’”
及子產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137〕也。”
〔注釋〕 昭公二十年:魯昭公二十年,即周景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22年。 公孫會:宣公之孫,子臧之子。鄸(mènɡ):今山東菏澤縣西。 十一月辛卯:十一月七日。 己丑:初二。 望氛:望氣以占卜。 戴、桓:一般認為戴族,華氏;桓族,向氏。 集:成,此處指將成。 一過:指楚王納太子建妾。 執:逮捕。 大子:太子。 使遣之:讓他逃走。 城父人:城父大夫。 貳:違命。 奉初:奉行最初的命令。 后命:指要其殺建的命令。 失命:未完成命令。 奸:犯,指違背命令。 而:爾,你。 知:通“智”,智慧。 辟:通“避”。 從:聽從。愈:好。 旰(ɡàn):晚。旰食:比喻楚國將有覆亡之虞,君臣將無心安食。 州于:吳子僚。 反其讎:指報仇。 彼將句:指公子光有謀刺州于的企圖。 鄙:野。鄙以待之:指退處于野以等待時機。 (zhuān)設諸:即專諸。 亡:逃亡。 先諸:哪個更早。 問:探問病情。 廩:倉庫。 如:至。 公孟:衛靈公之兄。狎:輕視。 之:其。鄄:齊豹之封邑。 見:通“現”,推薦。 驂(cān)乘:居車右的執甲衛士。 由:因為。 假:借。 不吾遠:不遠吾,即公孟親近我。 僭(jiàn):不信,即令你的話失去信用。 周:終竟。 有事:指祭祀。蓋獲:衛郭門。 帷:張帷,張起幕布。 伏甲:埋伏甲士。 寘:通“置”。當:通“擋”。 一乘:一輛車。 閎:曲門中。 蔽:遮擋。 御:為……駕車。 貳車:副車。 〔51〕 衢:衢路。 〔52〕 蓋:車蓋。闕:空闕處。 〔53〕 逾:越,跳出。 〔54〕 如:向。死鳥:地名。 〔55〕 公孫青:頃公之孫。聘:聘問。 〔56〕 請:遣使者問。 〔57〕 竟:通“境”。 〔58〕 事:行聘禮。 〔59〕 阿下:親附而卑下之。執事:指衛侯。 〔60〕 固:一再。見:使……見。 〔61〕 不獲命:不得已。 〔62〕 致使:致使命,指行聘禮。 〔63〕 乘馬:良馬。 〔64〕 掫(zōu):戒備,宿衛。 〔65〕 辭:辭讓。 〔66〕 辱:使受辱。 〔67〕 牧圉(yǔ):放牧的家臣。 〔68〕 捍:警衛。 〔69〕 戾:獲罪。 〔70〕 除死:免死。 〔71〕 鐸:巡夜用的大鈴。 〔72〕 燎:設火堆以守備。 〔73〕 丁巳晦:七月三十日。 〔74〕 盟:訂立盟誓。 〔75〕 八月辛亥:八月二十五日。 〔76〕 子石:公孫青字。 〔77〕 徧:通“遍”。 〔78〕 辭:推辭不受。 〔79〕 干:犯。 〔80〕 盜:為盜。 〔81〕 賊:見賊,被害。 〔82〕 女:通“汝”,你。 〔83〕 食奸:受奸人的俸祿。 〔84〕 受亂:卷入動亂。 〔85〕 疚:病,為……所侵害。回:邪惡。 〔86〕 蓋:掩蓋。 〔87〕 不犯非禮:不做違禮的事情。 〔88〕 盥:盥洗。 〔89〕 食:使……食。 〔90〕 適:造訪。 〔91〕 歸:使……歸。 〔92〕 敢不:豈敢不。 〔93〕 戊辰:十三日。 〔94〕 庸:功。 〔95〕 疥:患皮膚病。 〔96〕 痁(shān):熱瘧。 〔97〕 期:期年,一年。瘳:痊愈。 〔98〕 盍:何不。 〔99〕 辭:辭讓。 〔100〕 說:通“悅”,高興。 〔101〕 日:往日。 〔102〕 竭:盡。 〔103〕 陳信:陳述實情。 〔104〕 猜:猜忌。 〔105〕 康王:楚王。 〔106〕 蕃祉:子孫蕃衍。 〔107〕 頗邪:偏頗邪惡。 〔108〕 謗(dú):怨謗詛咒。 〔109〕 悛:悔改。 〔110〕 僭嫚(màn):欺詐輕慢。 〔111〕 衡鹿:守山林的小吏。 〔112〕 萑(huán)蒲:蘆葦。 〔113〕 舟鮫(jiāo):舟漁,官名。 〔114〕 祈望:官名。 〔115〕 偪(bī):通“逼”。偪介:靠近國都的關卡。 〔116〕 賄:財物。 〔117〕 布:公布政令。藝:準則。 〔118〕 應:以罪應之,加以罪名。 〔119〕 虞人:掌管山林水澤的官員。 〔120〕 旃(zhān):旗幟。 〔121〕 韙(wěi):同。 〔122〕 遄(chuán)臺:地名,今山東臨淄附近。 〔123〕 和:協調。 〔124〕 醯(xī):醋。醢(hǎi):肉醬。 〔125〕 (chǎn):炊。 〔126〕 宰夫:廚師。 〔127〕 濟:增加。泄:減。 〔128〕 戒:秩序井然。 〔129〕 鬷(zōng):通“奏”,禱、告。假:格,神來。 〔130〕 專壹:只奏一個聲調。 〔131〕 爽鳩氏:傳說上古少皞時官名,此處為遠古部族首領名。下文季荝(cè)、有逢伯陵、蒲姑氏都為傳說中的遠古人名。 〔132〕 大公:太公,姜太公。因:因襲,繼承。 〔133〕 狎:玩弄。 〔134〕 引自《詩經·大雅·民勞》。汔(qì):庶幾,接近,差不多。 〔135〕 引自《詩經·大雅·民勞》。從:聽從。詭隨:詭詐欺騙。謹:謹防。無良:不善。式遏:用以遏止。慘:曾。明:高明。 〔136〕 引自《詩經·商頌·長發》。絿(qiú):急躁。優優:行仁政。遒:(qiú)聚。 〔137〕 愛:仁。
〔鑒賞〕 《左傳》所記魯昭公二十年(前522年)的歷史事件相當紛繁復雜,重要的有楚平王逐太子建, 殺伍奢及其子伍尚,次子伍子胥奔吳,宋衛兩國內亂;晏嬰勸阻齊景公殺主管祭祀、占卜的祝、史,以及論述和的觀念;鄭國執政子產和孔子主張治國兼用寬猛,子產的去世和孔子對他的評價。這些事件大都不相干,但通過作者對史料的處理、安排,人們仍然能夠從中看到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左傳》這些記述描繪了春秋后期諸侯國內驚心動魄的政治斗爭,人民的痛苦生活,揭示了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指明了克服政治動亂、解決社會問題的正確方法。
作者以大量的史實充分揭露了統治者的丑惡面貌,說明他們是造成政治動亂、人民生活痛苦的罪魁禍首。從本文我們看到,君主都是荒淫無恥之徒,他們多疑兇殘,隨意殺害自己不喜歡,或感到危險的人物。如楚平王為其太子聘秦女為妻,但是后來他卻納此秦女為夫人;又擔心太子建勾結齊、晉發動叛亂,竟然派人殺害太子建,后者逃脫后楚王就殺害輔助太子的伍奢及其子尚,從而為楚國后來的大難埋下了禍根。又如宋元公不講信用,而且私心很重,他十分厭惡華氏、向氏兩家貴族,從而使宋國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激化。齊景公因身患疥瘡、瘧疾,竟然要處死祝、史,以發泄自己的不滿。晏子在為祝、史辯解的過程中指明,國家禍患,包括君主本人的災禍,都是君主為非作歹造成的。統治者霸占山林沼澤河海之利,禁止百姓用以謀生。他們到處設立關卡,橫征暴斂,掠奪百姓,橫行無度,無所顧忌。他們放縱私欲,建造亭臺樓閣,水池苑林,終日沉溺于歌舞音樂之中,耗盡民力。宮內寵妾在市場上任意掠奪,宮外寵臣在邊境上假傳圣旨,聲色犬馬欲望無窮,誰不能滿足其要求,就加以嚴辦,致使百姓苦不堪言。晏子對統治者的罪行表示了極大義憤,對百姓的痛苦寄予深切同情。這篇文字可以說是對當時現實的尖銳、深刻、全面的批判,它大大加強了《左傳》的人民性和思想性,形成了中國古代史學著作表達人民的思想感情的優良傳統。
針對當時政治、社會問題,晏子論述了和的觀念,這是孔子以前對和的概念最詳盡的闡述。這一認識是儒家中和哲學重要思想來源,值得重視。
晏子首先把和與同加以嚴格的區分。齊景公混淆了這兩個概念,他把一貫以諂媚討好君主為能事的佞臣梁丘據與他的關系說成是和。晏子一針見血地指出,梁丘據所做的,只是同,即一味迎合君主,從不對君主的做法提出不同的看法。晏子強調和的概念肯定差別,要保持不同的成分:和就像做羹,用水、醋、肉醬、鹽和梅來烹調魚肉,先用火燒煮,然后廚師把它們攪拌調和在一起,使味道適中,太淡就再加調料,太濃就加水沖淡,這樣人們食用它才會覺得味美,心里感到滿意。晏子指出,君臣關系也當如此,君主認為可行,但其中有不可行的,臣就要指出,并加以糾正,使可行的得以實現;君主認為不可行,但其中有可行的,臣就要指出,并取消不可行的,這樣政策才會平和,不違背禮,百姓也就沒有爭奪之心。可見,和的觀念追求多樣性,要實現多樣性的統一,而從其政治意義來說,和的觀念要求臣發表不同于君主的意見,指陳君主政令之失;而對君主來說,則要容許不同觀點的存在,接受其中的正確意見,改正自己的錯誤做法。可見這里和的概念具有反對君主專制的意義。總之,和在政治上就是要政令溫和,君臣關系寬松,政局平靜,整個國家從上到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保持和諧。
在論述和的意義時,晏子特別強調其精神功能。調和了多樣食物、味道適中的羹,不僅味美,而且君子食用了心里才會覺得平靜;國家政令溫和、政局平靜,百姓就不會產生爭奪之心。而在講述音樂舞蹈中的和時,晏子更加突出了這種精神功用。他說,樂(包括詩,曲、舞)自始至終貫穿了一種氣韻,包括文武兩種舞蹈形式,《風》、《雅》、《頌》三種詩歌類別,使用了四方材料制作樂器和道具,演奏出宮商角徵羽五音、陰陽六種律呂、七種音階,表現了八方風格,融和九歌,這樣各種音樂就是由清濁、大小、長短、緩急、哀樂、剛柔、快慢、高低、出入、疏密的相互配合協調而成的,從而體現了一種美妙的和諧。晏子指出,這種和諧能使人內心平靜;內心平靜了,人的品性才會溫和,待人才會寬厚,才能與人和睦相處,形成一種和諧的環境。
在本文的最后部分,作者用子產和孔子的思想進一步豐富和的觀念的內涵。子產臨終之前在他的政治遺囑中提出治國要寬猛并用,孔子對此極為欣賞,并以執兩用中的思想方式加以發揮,提出“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根據孔子的說法,寬猛結合,能夠避免寬或猛本身的弊端。孔子認為如此就能造成天下太平的盛世,寬猛最恰當的結合能夠達到《詩經》所向往、歌頌的“不急不緩,不剛不柔,政策寬松,福祿降臨”的理想境界。孔子贊頌此為“和之至”,即和諧的最高表現。這樣,和就是對立面的統一,體現了對立面最完美的結合、配合、均衡和協調,在孔子看來,這是事物能夠達到的最理想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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