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狼傳》解說與賞析
馬中錫
《中山狼傳》的故事來自民間抑或文人創(chuàng)作,難以考定,宋人謝良已作有《中山狼傳》小說,明代馬中錫的這一篇與謝作基本相同,但情節(jié)更豐腴,文筆更謹嚴典雅,收入他的別集《東田集》中。
馬中錫(約1446—約1512),字天祿,號東田,故城(今屬河北)人。明憲宗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及第,授刑科給事中。明武宗正德年間因反對太監(jiān)劉謹弄權,被捕下獄。劉謹伏誅后,召為大同巡撫,不久升為右都御史。因主張對當時的劉六、劉七農(nóng)民起義進行招撫,被同僚中傷,死于獄中。
清代王士禛《居易錄》稱,馬中錫《中山狼傳》為刺李夢陽負康海而作。紀昀說:“(康)海以救夢陽坐累,夢陽特未營救之耳。”指出:“疑中錫別有所指,而好事者以康、李為同時之人,又有相負一事,附會其說也。” (《四庫全書總目》)紀昀不同意《中山狼傳》影射李夢陽負康海事的說法,認為那是一種附會,是正確的。那么,馬中錫為何如此喜愛《中山狼傳》故事,并加以再創(chuàng)作呢?紀昀所謂“別有所指”是什么呢?據(jù)《明史》本傳載,馬中錫“居官廉,所至革弊任怨,以故有名”。由此看來,馬中錫是一個為人正直、為官清廉、有所作為的人。他的仕途風波和坎坷經(jīng)歷,可以說明他寫《中山狼傳》是有感而發(fā)的。《觚賸》也認為《中山狼傳》“雖游戲之筆,當時必有所指,而不欲明言,托此記以抒憤耳”。馬中錫正是通過寓言小說《中山狼傳》抒發(fā)對現(xiàn)實的憤怒和對世情的感慨,非指一人一事。
康海《中山狼傳》雜劇末尾,東郭先生解釋為什么不肯殺狼時曾說:“那世上負恩的盡多,何只這一個中山狼么?”可見,康海對世道也非沒有感慨。而馬中錫通過杖藜老人之口,更明確表示,負君恩的官僚,負父母的逆子,負師尊的叛徒,負摯友的小人等等都屬中山狼之列。小說作者利用民間這個廣為流傳的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揭露和諷刺當時某些社會現(xiàn)象和人情世態(tài),特別斥責了生活中那些奸詐殘忍、自私自利者的卑劣行徑,借以喚醒人們的理性和智慧,做生活的強者。《中山狼傳》給我們的啟示遠遠勝過伊索寓言中的《農(nóng)夫與蛇》等名篇。
小說中塑造了兩個重要人物: 東郭先生與狼。
墨者東郭先生是個落魄的書生,他“策蹇驢,囊圖書”,獨身上路,北適中山國以求官職。他既無縱橫瀟灑之氣,也無儒雅沉著之態(tài)。他的寒酸外表與他的落伍信仰,同樣顯示著不合潮流。他不辭辛苦,忙忙碌碌,外出奔走。當他“夙行失道,望塵驚悸”時,見一狼被趙簡子的獵隊追逐,倉惶奔來求救。這時,生活給他提供了兩種選擇:或者救狼而殉道,或者獻狼而求仕。他甘冒“犯世卿,忤權貴,禍且不測”,竟選擇了前者。為此,他“出圖書,空囊橐”,裝狼藏身,并當面扯謊,欺騙趙簡子,伏質(zhì)就地,匍匐以進,對趙簡子卑躬屈膝,對狼真可謂仁至義盡。他明明知道狼“性貪而狠,黨豺為虐”,卻又要救它,可謂矛盾之極。由此可見,他不但是一位虔誠的殉道者、墨家的忠實信徒,而且迂腐到了是非不分、善惡不辨的程度了。
當風險一過,東郭先生救狼出囊之時,狼竟咆哮作聲,“鼓吻奮爪”,欲食東郭先生。這時,他不禁恐慌起來。在無奈之際,他向狼提出詢“三老”以決疑的策略,企圖以緩兵之計,存絕處逢生之想。未料,老杏、老牸(母牛)的回答竟不利于他;后遇老丈,在此最后的生死關頭,他竟“舍狼而前,拜跪啼泣”,以求活命,這也是迂夫子的徹底失敗。
當事情發(fā)生了戲劇性的變化,藜杖老人使狼“復縛囊中”,“目先生引匕刺狼”時,先生又發(fā)出了“不害狼乎”的迂嘆,最終他還是聽從了丈人的教導。東郭歷大難而覺醒,教訓已經(jīng)夠深的了。
作者用擬人化的手法寫狼。狼真是個能言巧辯、忘恩負義、反覆無常的惡棍,當他被獵人追趕、狼狽逃竄時,向東郭求救,詞懇意切,言之鑿鑿,甚至引經(jīng)據(jù)典,賭咒許愿,誓報東郭先生“生死肉骨”之恩,這是他狡猾的“投其所好”之術。不料東郭并非貪賄之徒,卻是重義之人,故當東郭“徘徊容與”之際,狼不再甜言蜜語,空言游說,而是急不可耐地“跼蹐四足,引繩而束縛之,下首至尾,曲脊掩胡,猬縮蠖屈,蛇盤龜息,以聽命先生”。其時他是何等的忍辱求生,委曲求全啊!
東郭先生的一番智辯,有聲有色,騙得趙簡子遠去。于是東郭滿足了狼的“出我囊,解我縛,拔矢我臂,我將逝矣”的要求。狼出了囊,頓時感到絕路逢生,大難已過,不禁欣喜若狂,得意非凡。就像一個背信棄義的小人,反覆無常的惡棍,一旦得勢,便恩將仇報,露出了兇惡面目,毫不猶豫地用雙爪向先生撲來,欲啖東郭以飽腹,這正是狼性“貪而狠”的大暴露。它利令智昏,自認穩(wěn)操勝券,故同意東郭之議,并信守“三問”。狼最后竟中了丈人的計謀,重縛囊內(nèi),遂被丈人與東郭斃于道路,結束了它罪惡的生命。看到狼的下場,令人如釋重負,大快不已。惡人得惡報,這正是人民的愿望和理想,狼的結局不過是一個典型代表而已。
人與杏、人與牛、人與狼之間的關系說明了什么問題呢?毫無疑問,作者用一半的篇幅,細膩的手法,描寫了人與杏、人與牛之間的關系,目的無非是為了拿來與人與狼之間的關系作對比,說明他們之間有某些共同之處。老杏、老牛把它們與人類的關系比作東郭先生與狼的關系,認為他們對人作了無私的奉獻。老杏從一核種下,至今二十載,十幾年來,“老圃食我,老圃之妻食我,外至賓客,下至于仆,皆食我。又復鬻實于市以規(guī)利。我其有功于老圃甚巨”。今當樹老干朽,被老圃伐條、芟葉、售材,“不免斧鉞之誅”。至于老牛,當年被老農(nóng)以一刀換來,及壯,為老農(nóng)耕田、拉車,仰靠他完成老農(nóng)的衣食、婚姻、賦稅等。撫今追昔,即將進庖丁之門,“礪刃于硎以待”,怎不怨憤填膺,死不瞑目呢?老杏、老牛認為它們有功于人,結果卻作了人的犧牲品,其情況的表面價值和東郭先生與狼無異。它們的控訴給惡狼忘義吃人提供了理由。既然弱肉強食是人世間的規(guī)律,那末,要制服背義者只有以智以力。藜杖老人的一刀是唯一的解決辦法。
狼欲食東郭先生之時,理直氣壯,它提出的觀點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天生汝輩,固需吾輩食也。”狼認為他吃東郭,是天經(jīng)地義之事,并不存在什么“負恩”、“理虧”的思想負擔。從這一點上看,人對老杏、老牛也是如此。但是,人與自然和人與社會的關系是兩個不同的范疇,否則,法律、道德就無從談起。許多恃強欺弱、以怨報德的壞蛋正是混淆了不同的概念,振振有詞地干惡事的。這也是社會達爾文主義——泛生物主義的理論出發(fā)點。歪人自有歪理。
這是一篇著名的寓言小說,作者以儒家思想批判了墨家“兼愛”的無原則性,將哲學訴之于形象完整的故事情節(jié)。作者采取擬人化的手法,把狼、杏、牛都人格化了,寫其性格、談吐,極富個性,生動有趣。作者善于通過對話和具體行動的描寫以顯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和不同風貌,頗為成功。如寫狼在危困時的低聲下氣、搖尾乞憐之態(tài),與脫險后的無理強辯、“鼓吻奮爪”之狀,形象鮮明,栩栩如生。小說圍繞狼該不該吃東郭先生的問題,安排了狼與東郭先生、老杏、老牛的對話,廣泛地聯(lián)系了人情世態(tài),在反復的爭辯中,進一步闡明了小說的主題。由于作者有較高的文字修養(yǎng),使這篇小說結構嚴謹,層次井然,步步深入,動人心魄,描寫酣暢淋漓又生動活潑,在明人文言小說中堪稱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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