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通過家庭美育在孩子審美觀點和審美能力形成發展上所要達到的預期要求或規格。主要包括:①培養孩子正確的審美觀點和審美趣味。教給孩子一定的美學知識,逐步掌握正確的審美標準,樹立積極健康的審美方向,自覺地追求真善美,憎恨假惡丑。②培養孩子感受美的能力。包括領略自然美、感受人的精神品質、心靈和情操的美,使孩子通過自己的感官,反映客觀存在的美,產生美感,發展審美感受能力。③培養孩子正確鑒賞美的能力。幫助孩子正確識別美丑,理解美的事物,鑒別美的種類和程度,特別是正確分辨現實生活和藝術中的美與丑、高尚與低級、文明與野蠻、新生與腐朽等不同表現及特點。④培養孩子創造美的才能。要使孩子懂得如何創造性地美化自己生活和周圍環境,善于在生活中表達美。還要吸引他們從事藝術作品的創作,學習用藝術手段表現美,從而培養孩子寫字、繪畫、唱歌、舞蹈、表演、寫作等藝術創造的才能。⑤陶冶孩子情操,培養孩子文明行為習慣。要幫助孩子把內在心靈美和外在行為美統一起來,使高尚的精神風貌與良好的文明行為和諧一致。上述各項任務是相對獨立的,都要反復培養訓練,予以完成,同時它們又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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