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來不應(yīng)該有價格的;而竟有了價格!人販子,老鴇,以至近來的綁票土匪,都就他們的所有物,標(biāo)上參差的價格,出賣于人;我想將來許還有公開的人市場呢!在種種“人貨”里,價格最高的,自然是土匪們的票了,少則成千,多則成萬;大約是有歷史以來,“人貨”的最高的行情了。其次是老鴇們所有的妓女,由數(shù)百元到數(shù)千元,是常常聽到的。最賤的要算是人販子的貨色!他們所有的,只是些男女小孩,只是些“生貨”,所以便賣不起價錢了。
人販子只是“仲買人”,他們還得取給于“廠家”,便是出賣孩子們的人家。“廠家”的價格才真是道地呢!《青光》里曾有一段記載,說三塊錢買了一個丫頭;那是移讓過來的,但價格之低,也就夠令人驚詫了!“廠家”的價格,卻還有更低的!三百錢,五百錢買一個孩子,在災(zāi)荒時不算難事!但我不曾見過。我親眼看見的一條最賤的生命,是七毛錢買來的!這是一個五歲的女孩子。一個五歲的“女孩子”賣七毛錢,也許不能算是最賤;但請您細(xì)看:將一條生命的自由和七枚小銀元各放在天平的一個盤里,您將發(fā)見,正如九頭牛與一根牛毛一樣,兩個盤兒的重量相差實在太遠(yuǎn)了!
我見這個女孩,是在房東家里。那時我正和孩子們吃飯;妻走來叫我看一件奇事,七毛錢買來的孩子!孩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條凳上;面孔黃黑色,但還豐潤;衣帽也還整潔可看。我看了幾眼,覺得和我們的孩子也沒有什么差異;我看不出她的低賤的生命的符記——如我們看低賤的貨色時所容易發(fā)見的符記。我回到自己的飯桌上,看看阿九和阿菜,始終覺得和那個女孩沒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畢竟發(fā)見真理了!我們的孩子所以高貴,正因為我們不曾出賣他們,而那個女孩所以低賤,正因為她是被出賣的;這就是她只值七毛錢的緣故了!呀,聰明的真理!
妻告訴我這孩子沒有父母,她哥嫂將她賣給房東家姑爺開的銀匠店里的伙計,便是帶著她吃飯的那個人。他似乎沒有老婆,手頭很窘的,而且喜歡喝酒,是一個糊涂的人!我想這孩子父母若還在世,或者還舍不得賣她,至少也要遲幾年賣她;因為她究竟是可憐可憐的小羔羊。到了哥嫂的手里,情形便不同了!家里總不寬裕,多一張嘴吃飯,多費(fèi)些布做衣,是顯而易見的。將來人大了,由哥嫂賣出,究竟是為難的;說不定還得找補(bǔ)些兒,才能送出去。這可多么冤呀!不如趁小的時候,誰也不注意,做個人情,送了干凈!您想,溫州不算十分窮苦的地方,也沒碰著大荒年,干什么得了七個小毛錢,就心甘情愿的將自己的小妹子捧給人家呢?說等錢用?誰也不信!七毛錢了得什么急事!溫州又不是沒人買的!大約買賣兩方本來相知;那邊恰要個孩子頑兒,這邊也樂得出脫,便半送半賣的含糊定了交易。我猜想那時伙計向袋里一摸,一股腦兒掏了出來,只有七毛錢!哥哥原也不指望著這筆錢用,也就大大方方收了完事。于是財貨兩交,那女孩便歸伙計管業(yè)了!
這一筆交易的將來,自然是在運(yùn)命手里;女兒本姓“碰”,由她去碰吧了!但可知的,運(yùn)命決不加惠于她!第一幕的戲已啟示于我們了!照妻所說,那伙計必?zé)o這樣耐心,撫養(yǎng)她成人長大!他將像豢養(yǎng)小豬一樣,等到相當(dāng)?shù)姆蕢训臅r候,便賣給屠戶,任他宰割去;這其間他得了賺頭,是理所當(dāng)然的!但屠戶是誰呢?在她賣做丫頭的時候,便是主人!“仁慈的”主人只宰割她相當(dāng)?shù)膭诹Γ琊B(yǎng)羊而剪它的毛一樣。到了相當(dāng)?shù)哪昙o(jì),便將她配人。能夠這樣,她雖然被撳在丫頭坯里,卻還算不幸中之幸哩。但在目下這錢世界里,如此大方的人究竟是少的;我們所見的,十有六七是刻薄人!她若賣到這種人手里,他們必拶榨她過量的勞力。供不應(yīng)求時,便罵也來了,打也來了!等她成熟時,卻又好轉(zhuǎn)賣給人家作妾;平常拶榨的不夠,這兒又找補(bǔ)一個尾子!偏生這孩子模樣兒又不好;入門不能得丈夫的歡心,容易遭大婦的凌虐,又是顯然的!她的一生,將消磨于眼淚中了!也有些主人自己收婢作妾的;但紅顏白發(fā),也只空斷送了她的一生!和前例相較,只是五十步與百步而已。——更可危的,她若被那伙計賣在妓院里,老鴇才真是個令人肉顫的屠戶呢!我們可以想到:她怎樣逼她學(xué)彈學(xué)唱,怎樣驅(qū)遣她去做粗活!怎樣用藤筋打她,用針刺她!怎樣督責(zé)她承歡賣笑!她怎樣吃殘羹冷飯!怎樣打熬著不得睡覺!怎樣終于生了一身毒瘡!她的像貌使她只能做下等的妓女。她的淪落風(fēng)塵是終生的!她的悲劇也是終生的!——唉!七毛錢竟買了你的全生命——你的血肉之軀竟抵不上區(qū)區(qū)七個小銀元么?生命真太賤了!生命真太賤了!
因此想到自己的孩子的運(yùn)命,真有些膽寒!錢世界里的生命市場存在一日,都是我們孩子的危險!都是我們孩子的侮辱!您有孩子的人呀,想想看,這是誰之罪呢?這是誰之責(zé)呢?
四月九日,寧波作。
(《溫州的蹤跡》)
賞析《生命的價格——七毛錢》是《溫州的蹤跡》這組文章中的一篇。然而,它的文字是那樣的樸素,而感情又是那樣的濃烈,與其他篇迥然不同。作品是寫一個五歲的小女孩只賣了“七毛錢”。在階級社會里,歷來就存在一個“人貨”市場,賣妻子、賣兒女本屬“平常”事,這類事情我們也聽說得多了,本應(yīng)該“見怪不怪”。但我們每讀這篇作品,總還是心情激動,感慨不已。這原因何在呢?想來,原因大約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這篇隨筆選擇的是一個很特別的典型——一個失去父母的五歲的小女孩。如果被賣的是一個懂世事的人,他會反抗,會訴說,會哭鬧。這雖不能改變他的命運(yùn),但畢竟是感情的發(fā)泄。這種發(fā)泄雖可能使文章顯出更激烈的色彩,卻也可以減少一點讀者心理的不平衡。然而,這是一個不懂世事的五歲的孩子,她被像扔破爛一樣地賤賣了,連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她不知道訴說,不知道哭喊。這是多么令人心酸的事!如果是她的父母被逼到了死亡線上,為了得幾個活命錢,也為了孩子活命,把她賣了,這雖是人間的悲劇,也只有無可奈何的悲哀。但賣她的是她的兄嫂;所以賣她,似乎還不是為得幾個活命錢,而是為了減少一個人的吃穿。這又是多么令人難忍的事!“手足之情”何在?于心何忍?面對這樣一個典型,讀者就不能不產(chǎn)生無法擺脫的悲憤!
二是五歲的生命與“七毛錢”之比,使讀者產(chǎn)生無法抑制的憤慨!正如文章中所說:“生命本來不應(yīng)該有價格的;而竟有了價格!”這個小女孩的價格又是那樣的賤!五歲的生命僅值“七毛錢”!這種“相差實在太遠(yuǎn)”的不等價,勢必會使讀者產(chǎn)生無限的感慨!
三是作者對這個小女孩的未來“命運(yùn)”的預(yù)測,實在使讀者懸心。如果這個小女孩是個懂事的人,被賣作丫頭,賣作妾,甚至賣作妓女,雖然十分悲慘,然而終歸是個落局。人們或為之悲憤,或為之唏噓,其情緒終歸有所發(fā)泄。然而,這個無辜的小女孩的命運(yùn)卻不可知。作者為她設(shè)想的幾種結(jié)局,都是無邊的苦海。這種懸念中的結(jié)局,對一個天真無邪的孩子來說,實在比已成之局更令人揪心。讀者明明知道她的前面是火坑,她卻渾然不覺地向前走去,這怎不讓好心的讀者憂心如焚呢?而且,作者又由人推己,由那被賣的小女孩想到自己的孩子的未來命運(yùn),使感情得到升華。文章的感情愈到后來愈顯得真摯、濃烈。
正是以上三個原因,使這篇文章具有了永久的魅力。這體現(xiàn)了作者的藝術(shù)匠心,作者在選材和寫法上是花了一番心血的。文章的最后,作者用了兩個設(shè)問句以涵蓋自己的無盡的悲憤!這使文章余音裊裊,給讀者留下了廣闊的馳騁想象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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